工程师:环保政策的执行将掀起大量企业停产倒闭潮
孙女士昨日在朋友圈发了一条状态:出差半月,不仅错过了亲身观看阅兵的机会,更错过了北京最好的时光。看着朋友们天天在朋友圈晒着蓝天,更加想念家了…… 孙女士的感慨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半个月来,北京天气颜值爆表——湛蓝的天空、和煦的阳光让北京市民倍感幸福;网友们也不忘记每天拍摄、点赞蓝天白云图片。一时之间,“阅兵蓝”一词也随之走红。 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监测数据显示,8月20日~9月3日,北京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PM2.5平均浓度仅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3.1%,连续15天均为一级,创下PM2.5监测以来历史最好记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0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其中52个可比城市同比下降34.0%。 不过,这宝贵的“阅兵蓝”却来之不易,蓝天白云下的初秋美景,不仅得益于近期给力的污染物扩散条件,还得益于一系列减排措施的实施以及多部门的联合环保督查等。 “阅兵蓝”来了,“常态蓝”还远吗? 七省区市防治联动 为了保证北京的“蓝天白云,风和日丽”,北京、天津、山西、河南、河北、山东、内蒙古等7个省、市、区可谓齐心协力,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领域的减排措施。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借鉴了APEC会议空气保障经验,在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在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方面实施临时减排措施。 河北省则完成了小锅炉年度淘汰任务的80%;内蒙古自治区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细化,从抑尘、控车、治企、禁烤等多方面采取保障措施;天津市将燃煤电厂污染物整体减排由原计划的约35%提高至50%以上,并提前半年完成了黄标车淘汰任务。 为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各省、市、区切实加大力度督促检查和执法。 由环保部提供的一组数据也让人为之惊叹。 内蒙古自治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810人次,检查企业7181家次,检查施工工地2296个,整改完成率100%;山西省省市县实施三级联动,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1039人次,共排查10558家次工业企业、6527家次施工工地、2092台次燃煤锅炉;天津市和区县两级共出动督查和执法人员35379人次,督查检查电力和工业企业3843家次、各类施工工地10979个次…… 针对1日至3日北京出现的天气系统的转换过程,在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基础上,北京市会同周边6省(区、市)每日实施滚动式、加密式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根据天气情况、污染物积累和变化趋势,实施最高一级应急措施的准备,升级为更严格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或将倒逼行业转型 密集措施的采取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8月28日零时至9月4日24时,京、津、冀、晋、蒙、鲁、豫七省区市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同比减少三成,北京市减少排放四成以上的目标基本达成。 在我们为“阅兵蓝”取得的成果点赞之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蓝天不是一种奢望,除了“等风来”,我们完全可以有所作为,通过减排、节能、限号等措施加以缓解。 但另一个方面,从“奥运蓝”、“APEC蓝”到“阅兵蓝”,这些临时性强化环保措施在短期内对市场形成的压力也备受关注。一边是低迷的市场行情,一边是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政策要求,以煤炭、钢铁、水泥等为代表的产业如何才能生存发展下去? 针对这些措施对经济产生的可能影响,方正证券做了初步的估算:七省市的粗钢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0%-45%,水泥产量占全国的20%-25%,如果按照减产30%计算,那么限产停产期间,中国12%-14%的钢产量以及6%-8%的水泥产量受到波及;如果减产50%,那么全国20%-23%的钢产量和10%-13%的水泥产量将受到影响。 按照这个比例,8月和9月当月粗钢产量累计同比预计下调0.25%和0.29%,同期工业增加值将同比下调0.10个百分点和0.12个百分点。整体来看比曾经的“APEC蓝”影响幅度要小很多。 为什么这次的影响或小于“APEC蓝”?华泰证券研究员张晶分析认为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当前煤炭、钢铁等行业本身就处于收缩产能、去库存的过程中,开工率较去年同期低,限产的边际作用相对不显著;第二,新《环保法》施行后,已有一大批能耗和排放水平不达标的小型煤厂钢厂相继关闭、整顿或被整合,这使得空气质量达标相对容易;第三,今年北京市空气质量实际上略好于去年,同时周边企业在经历去年的限产之后对今年政策已有预期,这样或能减少由政策导致的产能摩擦。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程师赵春丽认为,短期来看,环保政策的执行,将掀起大量企业的停产倒闭潮、兼并重组潮,对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淘汰作用尤为明显;中长期来看,经济“新常态”意味着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中央及地方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与义务将倒逼政府树立并强化绿色GDP发展思路,同时在行业结构大调整的大背景下,环保政策的实 施有助于行业转型。 用新大气法走向“常态蓝” 在这片“阅兵蓝”之下,一份法律的出台也颇为引人注目。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法),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比15年前,此次修订的新大气法条文增加近一倍。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介绍说,改善环境质量是环保工作的根本目标。大气法修改过程中,人大立法机关对此给予充分支持,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通篇都是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其中明确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全部条文的1/3,这正是此法的最大亮点。 大气法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立法要对执法真正够用、管用。大气法立法宗旨明确、制度主线清晰、监管措施严密、处罚违法有力,有诸多创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明确了新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是一部符合当前环保实际需要的法律。”潘岳表示。 许多相关专家表示,强调考核是一大进步,质量考核不合格则应坚决问责。 同时,大气法对众多相关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例如,法律要求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等;尤其针对此前企业在大气污染问题上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新大气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环保罚款,取消了原50万元的上限,改为按倍数计罚。如违法单位拒不改正,则“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认为,如能将这些条文认真落实,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法保护大气环境,蓝天常驻也许不再是奢望。 “现在公众无不怀念‘APEC蓝’与‘阅兵蓝’,同时也无不忧虑蓝天易逝,‘好景难常’。良好环境质量既要各级政府勇于担当,也要环保部门监管到位;既要企业改变生产方式,守法达标,还要公众转变生活方式,人人参与。同呼吸、共命运,大家一同携手留住美丽蓝天。”潘岳说。 王硕 王菡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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