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骗取信用卡构成诈骗终领刑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2015-09-10 14: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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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通讯员陈铁军王雪山)近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恶意骗取他人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钟英玉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法院查明:2015年1月10日,被告人钟英玉在本市新市区河南路某出租房内,以帮被害人牛金龙办网上银行业务为由,骗取了被害人牛金龙的一张农业银行卡、银行卡密码和手机,并将自己的卡与牛金龙的卡掉了包。从2015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13日,被告人钟英玉在本市农业银行两个支行分17次,以支取现金和转账的方式将被害人牛金龙卡上的140146.5元现金盗走。

还查明,65后的被告人钟英玉,系四川籍打工者,在乌市无业、无固定住址。1999年1月30日因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2003年2月25日刑满释放。2015年1月31日因本案被抓获,同年2月15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英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涉案金额达140146.5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被告人钟英玉归案后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本院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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