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为法治建设“助推器”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2015-08-20 0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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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律师成为法治建设“助推器”

□ 讲述人:施杰(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作为一线法律实践者,对中国法治建设进程有着直观的感受和深切的期待。

执业中,我既能听到大众的诉求,又能发现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仅仅抱怨问题还是经过思考形成意见,为社会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尽一份力?我选择的是后者。近年来,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我提交过100余份提案,有10余份获得采纳。

2009年,我担任孙伟铭醉驾案辩护人时发现,醉酒驾车危害性极大,但法律规定发生后果才进行惩罚,我认为应该把对类似行为的惩罚提前到发生危害后果之前。为此,我向两会提交了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提案。经过努力,提案最终获得公众和法学专家的支持并被立法机关采纳,刑法修正案(八)将该罪名正式写入刑法。醉驾入刑后,各地因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比例大幅下降。

醉驾只是危险驾驶的一种行为,客货车严重超载超速、吸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仍然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此,我继续推动毒驾、客货车超载超速入刑。此次刑法修正案(九)二审稿中,已经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

作为一个需要经常开车的驾驶人,我发现7座以下私家车每年年检实际上并无必要,反而为“黄牛”敛财提供了机会。2014年两会,我提交提案建议取消7座以下机动车年检。我的提案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视,2014年9月1日,机动车6年免检新规正式出台。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模式下,律师应该勇担使命,寻找到个人价值、理想与实现法治中国这一宏伟目标的契合点,全心全力为创建法治中国、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刘子阳 本报实习生 李豪整理

(来源:法制日报)

关键词:助推器,法治中国,法治建设,酒驾,超速,超载,法治社会,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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