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奇死亡 “医闹”是一种社会病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2015-08-19 13: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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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奇死亡,全家抬棺闹医院,“医闹”成了一种社会病。近日,济南济阳县某医院发生一起孕妇离奇死亡事件,家属认为该孕妇在转院期间没有吸氧导致病情恶化,最终停止转院送抢救室抢救,遂要求医院出面解释。然而,孕妇离奇死亡两天后,医院仍没有人出面,家属于是抬棺入院,在医院大厅捶胸顿足,大声哭闹。据悉,孕妇离奇死亡时,肚子里面的孩子已经8个月,而家中还有一个不满2周岁的孩子,目前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

孕妇离奇死亡 “医闹”是一种社会病

孕妇离奇死亡 “医闹”是一种社会病

大多数医疗暴力事件或职业医闹的存在,都是以医疗事故作为起因的。医疗事故是造成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但是,医疗纠纷并不必然是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解决的困境在于,大多数医闹并非真的就事论事,而是要利用并不清楚的事实做文章,谋取不合理的私利。

医闹作为一种社会病,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只是很不重要的表征,真正的病症是各方对医疗纠纷的反应。患者及其家属,以及“代表”患者利益的职业医闹,当然是要获得利益,而医疗机构和政府的考虑则复杂得多,社会稳定和维护医疗秩序是其解决医疗纠纷的第一原则,其次才是维护自身利益,至于说社会公正之类的抽象目标很难在具体的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体现出来。这种目标错位,为医闹提供了生存空间。患者及其家属、职业医闹必须致力于“闹”,没有医疗事故也要闹出医疗纠纷,但凡有一点医疗事故,就要紧紧抓住闹成大医疗纠纷,以此向医疗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施加压力。医疗机构和政府出于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医疗秩序的诉求,倾向于“摆平”这些医疗纠纷。它们并不是采用医疗纠纷的内在机理进行辨症治疗,深究是否存在医疗事故,事故如何定性,是否存在职业医闹,又如何定性医患双方沟通的“中介”,在此基础上确定医患双方的责任,达到事清、理清的效果。造成的后果是,绝大多数医疗纠纷的解决都是治标不治本,因为开的药几乎都是医疗机构让步,息事宁人,或政府买单,患者及其家属,职业医闹的利益却是可以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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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ock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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