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宝马拖行交警致死案"庭审 嫌犯否认故意伤害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2015-08-19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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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监控拍下事发画面。

图片说明:"宝马撞交警案"庭审现场。

东方网记者刘轶林8月19日报道:今年3月11日,上海交警茆盛泉在执法纠违过程中,被涉案人孙浩杰驾驶宝马越野车拖行后伤重致死。今天上午,上海市一中院将对孙浩杰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公开庭审。

检方认为,被告人孙浩杰故意伤害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因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孙浩杰有自首情节,还应适用《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将被告人提起公诉。

对于检方的起诉,孙浩杰表示对于事实认定并不服从,对指控罪名存有意见,称自己没有故意伤害。孙浩杰称,在茆盛泉制止其违法行为后,因心里焦急,且已经进入了待转区,心存犹豫。孙浩杰称,自己执意左转后没有注意到茆盛泉的位置,在听到了“啊”的一声后心里非常紧张,后停车返回肇事地,当时发现茆盛泉已经倒地,孙浩杰向另一名交警承认自己是肇事者。

法庭上,公诉人出具了六组证据,包括孙浩杰带有收录声音功能的行车记录仪等。在辩护时,孙浩杰称自己很无知,不认为自己是犯罪。

今年3月11日17时25分许,被告人孙浩杰驾驶宝马X3越野车行驶至闵行区吴中路虹许路路口时,因超越停车线被在该路口执行的交警茆盛泉纠正,之后,孙浩杰从直行车道径直行驶至左转弯至虹许路的待转区,茆盛泉再次向前指出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孙浩杰不服从茆盛泉要求其直行的现场指令,驾驶车辆强行加速左转,将正在制止其违法行为的茆盛泉拖拽倒地,茆盛泉因颅脑损伤被送医后抢救无效于当晚22时45分死亡。孙浩杰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罪行。

3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驾车拖行交警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孙浩杰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闵行区检察院经审查,于2015年3月23日对孙浩杰依法批准逮捕。

4月30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茆盛泉同志被授予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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