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凭声寻迹恰将盗贼拍个正着
原标题:主人凭声寻迹恰将盗贼拍个正着 法制网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童剑 年仅25岁的詹某已经是检察院的常客了,早在2010年,詹某就有过因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经历。但他却屡教不改,在这一次的偷窃中被主人用手机拍了个正着。8月12日,因涉嫌盗窃罪,四川籍男子詹某被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7月24日,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胡先生的报案,说是家中遭贼了。经了解,胡先生被偷了一个保险箱,其中包括4560元现金和一条大约有54g黄金项链,另外还被偷走了放在床头柜上的一条女士项链,总价值30000余元。 据胡先生回忆,他回到出租房的时候是上午的10点45分左右,大门的卷帘门都是锁好的,没有被贼闯入的痕迹。“当时我在一楼洗了把脸,就到二楼去上厕所了,上厕所的时候我就听到楼外有奇怪的声音,楼下我家的狗也不叫,我就出去看了下房间,发现房里的保险箱不见了,我就知道家里遭小偷了。” 意识到家中被盗的胡先生马上出门去找怪声的发源地,后来在河边发现了嫌疑人詹某。詹某的摩托车就停在了河边,而詹某本人则鬼鬼祟祟的在胡先生家附近张望。“他看见我后就直接朝北面走去,正好与我正面相遇”,胡先生说。由于詹某手里并没有保险箱,所以胡先生并没有拦住他。在他骑摩托车离开后,胡先生趁机拍了一张詹某的照片。之后,经过在附近的寻找,胡先生在离詹某停摩托车不远处发现了自家的保险箱。 犯罪嫌疑人詹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也曾多次辩解说自己本不想犯罪。而他认为自己没有犯罪的理由都在于没有拿走那个保险箱。 詹某在偷走一条女士项链后,想起自己在卧室的角落里曾看到过一个保险箱,就动了歹念,想把保险箱也偷走。“我搬起保险箱到了二楼的卫生间,然后从窗口抛了下去,我自己也从这个窗口里跳了下去。”之后,詹某便发现保险箱不巧地被抛进了河里,心里盘算了一下,打算放弃保险箱只拿项链回到自己暂住的地方 詹某辩解道,如果保险箱里全是钱,那不都是自己的责任。“我已经骑着摩托车到了离崇福很近的地方,后来又调头开回到了桐乡那户人家那里。我就下河把保险箱捞了起来,擦干净,搬到了河对面的小路边,然后才走的。” 此外,在詹某的身上,公安机关还发现了10510元现金。对于这钱的出处,詹某一口咬定是自己的母亲给的,并不是偷来的。而詹某的母亲则表示自己一直没有给过他钱。至于真实情况,还是要依靠证据来认定,在凿凿证据下,詹某的辩解也更显得苍白无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检察官提醒,莫因为一时的贪婪而尝试违法犯罪的行为,否则你也会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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