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对30个市县级院开展检务督察
原标题:四川省检察院对30个市县级院开展检务督察 正义网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曾凯洪)四川省检察院近日组织对30个市县级检察院司法办案工作开展检务督察。 据悉,此次督察由四川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级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担任组长,省、市检察院案管办、反贪局、反渎局、信息办、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组成联合督察组,重点检查各单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要求、案件电子卷宗系统运用等司法办案活动。 此次督察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办案一线,采取“望、问、切”方式,深度把脉、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活动。望,即督察组认真检查各单位“指监居”场所、办案工作区、案件管理大厅设施设备配置,抽查卷宗、观看同步录音录像视频、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问,即督察组随机抽点相关部门负责人、办案一线工作人员向部分案件当事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即在掌握大量司法办案活动真实一手资料的情况下,督察组再听取被督察单位汇报,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就司法办案现状进行深度剖析,对存在问题现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落实整改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客观填写现场督察记录,并由被督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问题较突出的单位,督察组当场表示将适时“回诊”。 督察中,督察组对发现的个别单位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问题查找不够深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抓得不够细致,“指监居”场所不固定,同录设备配置不齐等8个问题进行了“点名”通报。四川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室对督察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督察建议上报党组。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
关键词:规范司法行为,办案,督察组,市县级,人民监督员,指监居,正义网,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