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的执行力
原标题: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的执行力 8月12日晚,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至13日18时,此次爆炸事故共造成50人死亡;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71人。 事故举国震惊。对于尚未脱离危险的伤者,我们为他们祈福;对于依旧奋战在抢险一线的消防官兵,我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并期盼他们平安归来。 抢险救援仍在坚持进行,事故调查还要走很远的路。但可以肯定的是,“安全”关切势必会成为焦点。在天津这样规模城市的人口和产业密集地带发生如此严重的安全事故,无疑会成为公共安全上一响沉重的警钟。 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很难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些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反响也极为强烈。比如经媒体曝光电梯伤人事故后,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了电梯安全排查工作,可谓是立竿见影。 过去很多事故原因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有迹可循。但很多涉及安全生产的规章与程序本身是完善的,条目详细清晰,要求也很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是否有力则未必可以打包票。 安全机制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讲究科学合理,有备无患,规划设计和维护保养是日常主体。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一些安全保障机制的执行得不到有力的监督,一道道程序被忽视与突破,相当于整个安全体系被瓦解,但遗憾的是,往往只有到最终发生不可挽回的灾难性后果才引起反思,追悔莫及。 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安危,在任何工作中都将安全第一作为前提。今天,要说哪个方面还缺乏可遵循的安全规范,恐怕很难。对整个社会来说,保障安全的执行力首先是长效机制的落实力,高度可靠的监管力,然后才是事故或灾害的救援力。此外,保障安全的执行力还包括每个人在安全事故中选择得当方法的应对力,全社会面对安全事故或灾难时意志统一的行动力。唯有以落实力为基础形成安全保障的合力,社会安全网才会坚实稳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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