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生态环境质量要能说清
原标题:五年后生态环境质量要能说清 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我国将用5年时间即到2020年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这是国务院办公厅今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定的目标。而根据方案规定,环保部无疑是承担职责最重的一个部门。 对于5年后,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模样,在环保部看来,它应该是“全面做到说清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 方案中值得关注的一个内容是,方案明确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 目前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不统一 到目前为止,我国环境监测开展了近40年,环境污染靠“眼睛看、鼻子闻、耳朵听”窘境早已改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及各类监测信息的发布也较为完善。 据环保部介绍,当前,全国环保系统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PM2.5在内的6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同时,水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全面开展。 此外,国务院水利、国土、海洋、农业、气象、林业等部门也根据各自管理需要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网络,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土壤、生态等领域的监测。 环保部认为,尽管如此,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还存在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与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影响了监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环保部说,这是方案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 生态监测网络覆盖大气水土壤等 为解决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布局不统一、技术规范、评价方法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问题,方案明确,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增强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可比性,确保排污单位、各类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 同时,方案还要求建设大数据平台,统一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方案提出要加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将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地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联网共享,大力加强数据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在信息发布方面,依法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统一发布。 环保部认为,方案的这一规定为解决国务院有关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以及地方与中央之间监测数据集成联网与共享不足,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渠道不统一等问题提供了条件。 突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 方案要求,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 “要充分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结果考核问责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依托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建立监测与执法相结合的快速响应体系,实现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方案在提出这些要求的同时说,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 而环保部则认为,方案提出要加强自动预警,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其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的监测、评估与预警等。 方案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将自行监测结果及时上传。 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 今天发布的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方案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监测与预报预警等职能。 同时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 方案还要求,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落实污染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政府要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同时规定,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其服务。方案要求,环保部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有序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对于监测事权上收,环保部认为,主要是针对当前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 查处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方案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其中,方案提出,各级相关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方案要求,环保部要依法建立健全对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等规定;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测质量核查巡查力度,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业务活动的监管,严肃查处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案说,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方案的这些规定,环保部说,其目的是解决部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能严格履职、监测质量不高以及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法制网北京8月12日讯 (来源:法制日报) |
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土壤环境质量,源解析,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