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推带薪休假具有积极意义
由政府带头,不仅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全面建立,而且各地政府机关从自身角度积极践行带薪休假,甚至把这一制度强制推行,应当说具有积极意义。这不能看成政府率先分享带薪休假的福利,而应看成是中国推广这一制度比较现实的突破口。 很多政府机关过去带薪休假落实得并不好,这使得企业搞带薪休假更无紧迫感。上来就拿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开刀,要求它们做带薪休假的表率,并不现实。比较可行的途径是,“国家队”(包括国有企业)先做到这一点,逐渐向全社会扩散影响和压力,慢慢使带薪休假成为中国市场经济运行中无处不在的要素之一。 当有一天带薪休假是所有中国人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企业不保障这项权利就根本招不到员工时,中国推行带薪休假制度的“长征”才算接近了终点。 不管怎么说,既然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权利,那么中国所有部门、单位和企业落实这项权利都值得欢迎和鼓励,政府机关带头做也应给予掌声。一个人自己还未能享受带薪休假,也应当为其他人享受到这一法定权利而高兴,因为周围的变化都将转化成自己供职单位跟上时代潮流的压力。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如果更多的人这么想,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将遥遥无期。 (摘自8月10日《环球时报》15版《带薪休假,政府强制推行应予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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