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增添农民工返乡新动能

来源: 人民政协报 作者: 2015-08-06 0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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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受国务院发布的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暖心政策牵引,一种与农民工进城务工相逆的“城归”现象开始出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在农村初见端倪。的确,“双创”不能只注重城市,忽视农村;注重东部,丢下西部;繁华城市,凋零农村。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是“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输出知识者,引回创业者”,促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

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是2.74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8亿,每年都有800万左右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一些有文化、有志向、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民工在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返乡创业后成为当地民营经济的重要力量。农民工返乡创业既能实现自身的梦想,又能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也是破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抓手。只有“双创”在农村这片希望的土地上繁衍生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一个百年目标才有坚实支撑。

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困难一是缺少高位起步的平台,一些地方对创业项目的吸纳和承载力有限。二是经济发展环境差,比如办理相关手续的门槛较高、公共服务提供不足、土地和治安环境问题、少数部门“管、卡、压”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创业者不能充分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对于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也因宣传不到位而不被返乡创业人员了解,返乡创业人员感受不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四是融资渠道不畅,“打工积累”毕竟是有限的,只能靠民间借贷,即使企业成长性看好,也由于缺少资质信用担保,不能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

为此,建议:

一是区别农民工返乡创业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因业施策。一是创业初级阶段,农民工利用所积累的资金和掌握的技术与经营管理经验回家租厂房、民房或是用自住房进行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生产技术,准备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阶段。在制定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时,要考虑到不同行业和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差异化政策,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依托本地自然优势,兴建特色种养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发展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群。

二是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关键在地方。各地应本着“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基层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各方资源,针对农民工首次创业、创业帮带、互联网创业等“双创”种子,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组织开展“归雁行动计划”,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平台、信息、资金等资源。

三是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需要指出的是,不应简单把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区当成一般工业园区来建设,而要根据当地产业实际和农民工创业个性化特点,加速构建一整套更有针对性的创业孵化体系,充分挖掘地域优势,打造特色产品,在“互联网+三农”模式带动下,推动当地创业项目集群化、专业化、品牌化,形成产业优势。

四是财税和金融支持要立竿见影。对首次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创办的小微企业,三年内不收取包括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所得税和各种行政性费用。各地方要探索发行专项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开展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金融,扩大股权融资规模。财政部门要提供一定额度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确保优惠政策落实落小落细。

五是大力推进创业(SYB)培训,对有创业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免费创业培训。试点“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产业对接”等创新培训模式,打造一支专业知识过硬、教育教学能力突出的创业(SYB)培训师队伍。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给返乡农民工雪中送炭。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关键词:教育教学能力,留守儿童,农民工提供,动能,返乡,双创,创业培训,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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