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亲兄妹因债务纠纷闹翻脸 妹夫被哥哥打破头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通讯员王田甜)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武汉一对亲兄妹却因为债务纠纷对薄公堂,哥哥被妹妹一家告上法庭后两家反目成仇,为了泄愤,哥哥还邀人将妹夫打伤。最终,法院判决哥哥偿还妹妹一家借款31万元。 原告吴新(女,化名)与被告吴为(男,化名)系亲兄妹关系。2007年3月9日、2008年5月13日,吴为分两次向吴新借款25万元并出具借条。2008年10月9日,吴新与吴为达成一致意见,将25万元借款中的一万元赠与吴为的女儿萍萍(化名)作留学之用,遂在该借条上补充“送萍萍读书壹万元,实际欠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吴新和吴为在该补充内容后签字进行确认。2008年11月20日,吴为向原告配偶方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后吴新夫妇多次向两被告催要借款,但吴为夫妇均未偿还,2012年1月,吴新夫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为夫妇立即偿还全部欠款31万元。 法庭上,被告吴为辩称, 2008年借款2万元属实,但另两张金额分别为5万元及24万元的借条均系伪造。他确实从吴新夫妇处拿了29万元钱,但这个钱是附条件赠与,所附条件为吴为同意其父将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的一处房屋过户给吴新,现所附条件已经成就,自己只需偿还2万元债务。为证明自己的说法,吴为向法庭提交父亲的自传(遗嘱)复印件一份,经法院审查,自传及遗嘱中关于各项财产的分配记载如下:吴为分现金90万元,帮付A房屋首期22万多元;吴新分现金36万元,分B房屋一套(涉案房屋)。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吴为于2012年2月13日申请对两张借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然而,因被告吴为未向鉴定机关缴纳鉴定费用,没有完成鉴定。为查清事实,一审法院进行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及多次调查调解,可吴为不仅不来,还邀人殴打妹夫,导致妹夫的头部缝合五针,法院调解归于失败。 一审法院认为,该遗嘱的内容不能证明24万元和5万元的借款是附条件的赠与;被告提出两张借条均系伪造的意见,应当举证加以证明,但被告未向鉴定机关缴纳鉴定费用导致鉴定无法做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014年2月,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判令被告吴为与前妻魏某限期共同偿还原告吴新夫妇借款31万元。 一审宣判后,吴为不服,向武汉中院提起上诉。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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