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群众“周四有约”就地断案
原标题:法官群众“周四有约”就地断案 □本报记者陈东升本报通讯员王雅王莉 周四一大早,浙江省临安市天目山镇亭口村86岁的黄龙清,在老伴秦有凤的搀扶下走进村里的文化礼堂。当天,临安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要在礼堂里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拿秦有凤的话讲,这是老两口“生平第一次见法官判案”。 临安市法院院长毛煜焕介绍说,为方便群众诉讼,从2010年年底开始,临安市法院实行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制度,选派优秀法官到镇(街)综治中心任职,在当地建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庭审判,法院与基层组织良性互动与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5月,临安市法院於潜法庭收到一起赡养案,亭口村两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因生活窘迫无奈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於潜法庭庭长方卫忠说,这两年,因老人赡养问题引发的案件增多,不少子女甚至将赡养当做分家产的筹码。经过多方商议,於潜法庭决定把这件赡养纠纷案放在亭口村大礼堂审理。这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本院经审理,认为二原告年事已高,已丧失劳动能力,依法享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自发前来旁听的村民听到审判结果后纷纷拍手叫好。 和常规审判不同的是,案件宣判后,本案的承办法官沈越还向在场的村民做了通俗易懂、声情并茂的判后寄语。沈越说,老人都很关心赡养问题,希望老有所依,通过从情理角度进一步说理,可以在化解纠纷、缓和各方当事人矛盾的同时,向村民更好地进行赡养老人的法制教育。 为使司法为民真正“进村达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前沿,2010年,临安市法院启动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18名资深法官被分头派驻到18个镇(街)的综治中心。 潜川镇综治办主任周爱林说,自从有了法律专业人士充当综治中心的智囊,调解起矛盾纠纷来更有底气,也更公平公正。 随着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的深入,於潜法庭探索出了法官“周四有约”制度。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於潜法庭联系潜川镇的法官喻丽林利用固定时间前往镇综治中心,巡回审判调解。2013年12月,於潜法庭法官“周四有约”工作室在潜川镇试点挂牌成立,法庭专门安排一名副庭长作为联系潜川镇的法官,每周四到当地开展巡回审判、诉调衔接、指导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等。 现在每周一到周四,临安法院基层法庭的法官们都雷打不动地将上午的时间安排出来,到各镇现场办案,就地调处矛盾纠纷。对那些在当地影响大、百姓关注度广、具有普法教育价值的涉及赡养、抚育、邻里纠纷等方面的案件,“周四有约”还到所在村就地“断案”,以案说法。 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这是近年来临安市法院交出的一份骄人的成绩单。今年2月28日,临安市法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法院系统中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今年上半年,临安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25件,审结5634件,同比分别上升8.98%和1.57%,收结案继续保持动态平衡。同期结案率、民事行政息诉率、民事调撤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等多项办案指标位于杭州市基层法院前列。 毛煜焕认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法官走入基层并不是分外事,而是新时期法院职责所在。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尤其是基层法院更应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延伸审判职能,多做以案释法工作,培养群众尊法学法用法的氛围。 本报临安(浙江)7月31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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