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去:
武力斌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江辉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彭建景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士文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法严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义珍(女)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朱正举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职务;
杨全社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2、任命:
赵江辉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士文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建立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邢金虎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郑亚昕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郭连胜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天剑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丁哲(女)为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张璐璐(女)为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李延军为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呼广宇为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
李志超为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常增月为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亮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苏蕴山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刘晓军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