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一男子“二进宫”被判拘役四个月
亚心网讯(通讯员陈铁军张莉)常言道家贼难防,乌鲁木齐市一80后的打工者王义,10年前就因盗窃被判拘役四个月,刑满后不思悔改,上班不到一周再次行窃被抓获。近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其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2015年2月27日,被告人王义到某餐厅上班。同年3月2日16时30分许,在本市新市区北京路某小区的餐厅员工宿舍内,被告人王义先后窃取“联想Y470”笔记本电脑一台、“魅动MD-515”音响、“魅族MX3”移动电话一部、“三普ZY950”移动电话一部、“凯乐A2”移动电话一部。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3089元。案发后,“魅族MX3”移动电话和“凯乐A2”移动电话已分别发还两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089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被告人王义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此次再犯盗窃罪,本院量刑时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义归案后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本院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
关键词:拘役,移动电话,王义,盗窃罪,男子,魅族mx3,凯乐a2,判处被告 |
责任编辑:jockb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