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区“养犬新规”8月实施 哪些狗狗不能养?

来源:廊坊都市报 作者:李新苓 2015-07-30 1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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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执法支队获悉,新修改的《廊坊市区养犬管理规定》将于8月1日起实施。新规将把单位养犬条件、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禁止携犬进入规定区域、严格管理养犬相关证件等规定列入其中。另外,防疫管理在新规中被列为单独一章节。

  单位养犬要求严

  新规规定,单位办理养犬登记,应提交养犬登记申请、每只犬的免疫证明及其全身照片、单位独立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犬的品种以及主要体貌特征和数量清单等材料;所养犬类应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正当用途;单位内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管理所养犬类;另外,要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爱犬不能去这些地方

  新规规定,禁止携犬进入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等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聚集、活动场所也禁止携带犬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及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犬类也禁止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网吧等公共营业场所以及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售票厅、候车室除外。

  养犬证件不得造假

  新规规定,禁止冒用、涂改、伪造、买卖与养犬相关的证件、证明。

  记者从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执法支队获悉,新修改的《廊坊市区养犬管理规定》将于8月1日起实施。新规将把单位养犬条件、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禁止携犬进入规定区域、严格管理养犬相关证件等规定列入其中。另外,防疫管理在新规中被列为单独一章节。

  单位养犬要求严

  新规规定,单位办理养犬登记,应提交养犬登记申请、每只犬的免疫证明及其全身照片、单位独立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犬的品种以及主要体貌特征和数量清单等材料;所养犬类应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正当用途;单位内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要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管理所养犬类;另外,要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爱犬不能去这些地方

  新规规定,禁止携犬进入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等办公场所;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聚集、活动场所也禁止携带犬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及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犬类也禁止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网吧等公共营业场所以及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售票厅、候车室除外。

  养犬证件不得造假

  新规规定,禁止冒用、涂改、伪造、买卖与养犬相关的证件、证明。

关键词:廊坊,养犬,新规

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