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梯事故调查报告:申龙电梯和商场负主要责任
调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事故调查组认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 谁来负责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荆州市质监局根据该市安委会意见,成立了由湖北特检院专家和荆州市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技术调查组。 事故调查过程 事故技术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方式,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完成了产生问题的责任分析。 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唐志荣,维保公司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志国,安良百货电工代表各自单位依次解答了事故技术调查组的询问。 中国质量报记者全程参与了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商场责任面对面调查落实会议。 涉事电梯情况 该设备为普通型室内自动扶梯; 制造单位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310040-2016,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设备型号为FML30-1000,出厂编号为SL/F0798; 安装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告知日期为2014年7月7日,安装许可证编号为TS3342432-2016; 维修保养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检验机构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日期2015年3月16日。 原标题:荆州电梯事故调查报告:申龙电梯和商场负主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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