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扶起”的道德,更有序,也更安心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5-07-29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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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用法律“扶起”的道德,更有序,也更安心

“有人倒地,你扶不扶”,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近几年频频发生的“扶不起”现象,让很多好心人望而却步。

近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一审。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在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针对“好心人”施救却遭诬陷的现象,《条例(草案)》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帮助的人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帮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个原本无需争议的公序良俗,却因人心的沦落而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令人无奈。但不论如何,有了这方面的规定,今后好心人面对倒地现象,就能多一层施以援手的安全保障。道德失范的“赖皮”们,也会因为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有所收敛。从结果看,北京市的这个条例草案值得肯定。

其实,在北京之前,深圳也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来保护救助者权益。从效果看,规定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013年8月1日,深圳开始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该规定明确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举证责任由被救助人担负。如果被救助人无法举证,将要承担相关费用。如果查实是诬陷的,要向救助人道歉和赔偿损失,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该法被寄予“扬善惩恶”的厚望。该法也被坊间称为“好人法”。

正如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指出的,深圳出台该规定,是法律的一个很大进步,该规定着重在“无过错推定”和“责任豁免”方面为好心人撑腰,有效地为道德护航。“目前,我们对‘扶不扶’问题立法,就是要从法律层面上,对救助者的道德行为进行一种保护。”

从这个意义上讲,从法律层面做出规定,的确会对“扶不起”现象加以引导,也会在社会道德层面逐渐形成向善的正能量。就像一些网友表示的,法律作为最后的底线,确实应该也需要维护帮助人的合法权益;对讹诈人施行重罪,法律还是能化解“扶不扶”困惑的。

但就这次北京拟出台的条例草案看,还是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比如该草案规定所提及的“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个人”,这一定义就很模糊,这个技能是指什么,如何界定,没有说清楚。

“如果仅限定有急救技能的人才能采取救助,限定的划分不清楚,那么就容易产生另一种副作用,就是没有急救技能的人,或自认为没有急救技能的人都可能见死不救,从而限制了这群人开展救助。”,因此,田文昌律师建议,该规定要更细化些,更明确点,避免歧义。

虽然“扶不扶”从根子上说是一个道德问题,它依赖的是人心和公德。但在目前“扶不起”“不敢扶”成为大多数人的困惑时,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先来“扶一扶”失范的道德,再慢慢将其“扶起”,也是一件值得肯定和点赞的事情,而且,法律规范之下,今后的“扶起”会更加有序、安心。(文 /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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