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 十八大以来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9日讯 中央纪委案件监管室案件协调处处长韩晋萍今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从十八大到今年6月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 韩晋萍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如果发现官员通过实施腐败行为,在收受钱款的同时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就会在办案的同时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地区挽回经济损失。“违规获得了土地,纪检监察机关就会要求把违规获得的土地再重新收归国有;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低价处置的这部分差价就要由相关人员或者相关的企业退回;如果经过权钱交易违规给企业减免了相关的税费,这些钱款也要由相关的企业或者是人员来补缴”,韩晋萍说,通过这样的方式,纪检监察机关给国家挽回了大量直接经济损失。 韩晋萍说,从十八大以来到今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除将涉嫌犯罪所得款物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共收缴201亿元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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