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
本报讯(记者张晓敏)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就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对天津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学习,明确了天津在协同发展中承担的历史任务,也对天津法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该院院长高憬宏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围绕提高先进制造研发水平、构筑现代综合交通网络等加强司法调研,妥善审理执行好相关案件。要推动“京津冀”执行合作机制落实,协调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执行网络对接和执行信息共享,实现三地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为京津冀一体化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积极服务保障金融创新。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创新的规范、保障、引领作用。立足审判实际,提出金融商事审判的新思路,并对促进本市融资租赁业持续发展提出对策建议。要依法促进自贸区建设,力争打造一个既具有现代气息,又具有天津特色的信息化双语自贸法庭,为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保姆式国际化服务。突出对空港经济区、中心生态城等特殊功能需求的司法保障,筹划设立滨海新区法院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全方位优化自贸区法治环境。要充分发挥海事巡回审判优势,以海事审判巡回法庭实体化为抓手,积极服务京津冀港口建设。整合审判资源,着力打造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无缝隙衔接服务”新机制。 |
关键词:京津冀,空港经济区,金融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自贸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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