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中奖500万与妻子离婚 称彩票是母亲所买
中奖彩票 是母亲所买 前日下午,重庆晚报记者拨通熊先生电话,他称,中奖的不是自己,是自己的母亲。 “妻子离家半年不回,最后才决定离婚。夫妻闹矛盾,心情很郁闷,根本没心思买彩票。那个中奖号我是追过一段时间,但后来我妈也在追。”熊先生说。 记者找到熊先生的母亲曾婆婆。“那个彩票是我买的。”曾婆婆说,儿子一直追那个号,后来停下来了,她觉得可惜,继续追。过年前晚饭后,散步到家附近彩票店花56元买的。 这笔奖金税后有460万元。今年3月10日,袁女士向梁平县法院提起诉讼,认定这笔钱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得230万元,同时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冻结熊先生银行账户。曾婆婆作为第三方出庭。 4月28日,梁平县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袁女士的代理律师称,第一次开庭时,法院出示了福彩中心备案中奖人登记为熊先生,对方没有出示任何受人委托领奖的委托书。 曾婆婆告诉记者,自己70多岁,到主城领奖身体不便,便让儿子代领奖金并保存。“第一次开庭,彩票店老板出庭作证,证明是我在她那里买的彩票。”曾婆婆说。 前妻 前夫隐瞒中奖 逼离婚 前日中午,重庆晚报记者见到了袁女士。 她说,1999年她与熊先生结婚,第二年有了女儿。去年7月,袁女士因与老公吵架,带着女儿回了娘家。“本想让彼此冷静,但两人打电话经常被他气倒,便赌气没回家。”袁女士说,今年2月17日晚10时过,熊先生打来电话提出离婚,要求马上办理。 “离婚前一天,我告诉他等女儿中考后再离婚,他断然拒绝。”袁女士说,今年2月25日,她与熊先生在梁平县民政局办理离婚。 袁女士提供的离婚协议中,双方注明:女儿归男方抚养;2013年男方去云南投资失败,所借银行贷款由男方归还;所借女方欠款10万元由男方在签订协议时无条件偿还。 “离婚后几天,朋友打电话告知,‘其实你前夫中了500万元。’那个号前夫追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是双色球8+1小复式。”袁女士说。 袁女士在网上查看开奖号码,发现2月17日的中奖号码正是前夫追的号,头等奖573万元,当晚9点半就开奖了。接着,袁女士在网上搜到一篇报道《梁平彩民领走双色球573万 回家就分钱》,领奖时间是2月27日。“他故意隐瞒了我,逼我离婚,再领奖。”袁女士说。 庭审 证人证词成为焦点 前日下午,法院第二次开庭,曾婆婆和熊先生均未露面,由代理律师出庭。 庭审中,袁女士向法庭申请调取彩票店监控视频并保全。熊先生代理律师称,视频可能不存在。承办法官没有当庭表示是否同意申请。 接着,袁女士向法庭提交了熊先生2015年2月27日通过银行转账给彩票店老板14万元的证据。她的代理律师称,熊先生贿赂彩票店老板作伪证,让她隐瞒熊先生买彩票的事实。 休庭期间,审判长提出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袁女士表示,接受调解需熊先生分予200万元。对方律师称给予50万元,调解失败。 庭审后,熊先生向记者解释,彩票店老板与他是同学,当时离婚要给袁女士10万元,就向她借了14万元,母亲中奖后,通过转账归还。 出庭的另一位证人是双方女儿。“第一次庭审时,法官问我:‘奶奶是否经常买彩票?’我回答:‘不经常买。’”她说,作证后,奶奶对自己冷漠很多。她搬出来,现暂时和妈妈住。 说话间,她眼神中透着伤感:“爸妈都很爱我,我也爱他们,我没亲眼看到是谁买的彩票。面对这场父母的纠纷,自己只有实话实说,没有偏袒,才能让自己良心过得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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