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为所欲为 邻里怎能安生(金台视线)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图景之一,指的是邻国之间和睦相处的状态。如果“鸡犬之声相闻”的图景出现在当今城镇住宅小区中,又会怎样?今天读者来信版刊登的来信与记者调查,或许给了您一个答案。 其实,即使没有记者调查,人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公寓楼密集的小区,如果每天都上演诸如半夜鸡叫、无人牵引的宠物犬甚至大型犬到处乱跑乱窜之“闹剧”,小区居民能安生吗? 住宅、生活小区实际上就是一个小社会。尽管人们有自己的物业,有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但每个住户也拥有大家共有的物业。所以,要维护好大家的共同物业及小区秩序,全体业主若不能守法自律、自我约束、文明生活,那么,小区必定无宁日,邻里也必定难以和睦相处,业主共有的物业、业主权益也必定难以维护。 住宅生活小区的增加是城镇化的必然结果。由城镇化以及房地产业快速发展、高层住宅日益增多带来的居民生活社区化、产业共有化是必然趋势。所以,小区业主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及权益保障是无法完全由其个人素质、行为来决定的,而是由生活在小区内的所有居民的素质与行为来决定的。业主的整体素质、文明程度高,加上好的物业服务,小区环境、居民生活质量就能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否则必将矛盾丛生、纠纷不断。因为,住宅环境、时空距离决定了小区居民必然“低头不见抬头见”,日常生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影响、交融。比如,在住宅楼里或楼外养鸡,“半夜鸡叫”影响的肯定不是养殖者一家;在公共空间遛大型宠物犬就可能吓到或伤到这里的居民;将自家杂物堆在楼道里不仅会影响自家人通行,上下邻居都可能受影响。这就需要小区的每个业主、居民都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及小区公约,以确保小区居民的权益不被侵范、生活不被干扰,确保小区秩序不会陷入混乱。如果小区业主或居民自私自利、为所欲为或肆意妄为,毫不顾及他们的权益与感受,那么,即使只是少部分人,也可能打乱小区的正常秩序,引发各种矛盾与问题。 如今一些城镇的住宅小区居民,人员构成复杂,有购房的业主,也有租住的房客;有动迁的城里人,也有拆迁的农民。大家都有各自的习惯。但既然住进住宅小区,言谈举止就要符合小区生活的要求,如垃圾不能随意乱扔,要分类投放;公共用地不能随意乱占,不能私搭滥建,随便种花种菜;养宠物不能违法违规,出来遛狗要拴狗绳,以防伤人;家庭装修要严格按规定时间作业,不能想啥时干就啥时干…… 住宅小区是一种现代生活模式。几百户、上千户的成千上万的人,生活在一个小区,共用统一供给的水、电、燃气及其它小区空间、环境、设施,尤其需要自律和他律。住宅现代化程度上去了,居住者的文明程度若上不去,对小区居民而言,就是说不完的烦恼。 要想避免这样的烦恼降临自己身边,就从自身做起吧。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28日 20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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