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青年”约架也是法律问题
原标题:“爱国青年”约架也是法律问题 7月22日,山东威海文登一起治安案件:警方初步调查称,侯某在网上与他人发生言论纠纷后,相约文登师范门口,并发生肢体冲突。 这件事随后引起全国关注,因为侯某在微博自称被殴受伤和之前发表的爱国言论有关。“山东共青团”官微表达了支持,“爱国,竟成了被阴暗力量迫害的理由?施暴者必须受到法律惩处”。“共青团中央”官微则说,“警惕:网络暴力演变成现实暴力”。 最新的消息是,该治安案件中,三名涉案人员分别在青岛、大连被警方查获。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另一名涉案人员。警方动作够快了,也比不上舆论发酵之神速,所有新闻都聚焦在“爱国青年”这个和法律无关的标签上,生生把约架从法律问题上升到政治领域,警方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此时,警方恪守执法者角色,仍以治安案件对待之,让人们感受到法治的坚韧和不屈。 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在学校门口约架,并且造成一方受伤,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实,你用赞美的方式爱国并不能减轻个体责任,他用批评的方式爱国也不会加重个体责任,法律处理约架自有其内在逻辑。说到底,还是双方都不守法,才让事情有所恶化。一则,如何爱国,可以讨论,观点不一,也不能直接用脏话“问候”对方祖宗十八代,更不能用人肉搜索的方式曝光对方。二则,当人身遭遇侮辱,当个人信息泄密,当事人应报警求助,而非对骂和约架,私力救济并不能说服对方,只会恶化网络舆论场和现实舆论场。 在社会转型期,爱国不需要高喊口号跟“假想敌”斗一个你死我活,而应该以民主、自由、法治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寻求共识,消弭分歧,让利益各自表达,让戾气无处藏身,让社会变得美好。以此观之,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的双方,反而破坏了社会秩序,就跟西安一青年在爱国游行中将日系车车主砸成重伤一样,简直是卢梭断言的“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着实不该。 观点之争,变成了网络暴力,继而演变为现实暴力,睚眦的不宽容和吊诡的爱国者,酿成的后果超出个人范畴,撕裂了岌岌可危的社会。大学者胡适说,容忍比自由更重要,革命家习仲勋则建议制定《保护不同意见法》,都用“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信心让人说话。不承认多元和差异,强求所有人用同一个姿势爱国,殷鉴不远,值得警惕。同时,真正的爱国者,不会把简单的法律问题推波助澜成政治问题,这种貌似更加革命的社会动员方式,反而会伤害全社会的法治信心,让政府左不是右不是,破坏了改革和进步的路径。事实未清、法律未定时就舆论先行的官微们,尤须注意。 “爱国青年”约架,让法律的归法律,让政治的归政治,别混为一谈,才是民众所乐见的。在民族国家仍是世界主流的时代,个人无法挣脱国家的滋养和熏陶,人们应该去爱这个继承了古老文明的历史和文化共同体,都是爱国青年。这种发自内心的纯真情感,不盲目,不排外,不狭隘,推动着生活改善和社会进步。打着爱国旗号却毫无顾忌地撕裂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行为——对骂和掐架,都会让这份爱显得无力和苍白,法律前来亡羊补牢也难。 文/赵查理 |
关键词:爱国青年,共青团中央,警方,问候,假想敌,法律问题,保护不同意见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