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判处57人
7月23日从省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自去年10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我省执行环境,缓解了“执行难”问题。 据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徐茂明介绍,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决定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此,省法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省法院组织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案件共计629案661人。在移交过程中,许多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法院实际判处此类犯罪共计54案57人,其中,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47人;以妨害公务罪判处4人;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判处6人。 |
关键词:法院,拒不执行,判决 |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