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优秀县委书记模范践行“三严三实”
据媒体梳理,截至5月30日,27个省、市、自治区已发布推荐的优秀县委书记公示通告。在这些公示通告里,都有一句同样的话——“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推选和表彰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通知》要求”。据悉,中组部计划在今年“七一”前夕,于全国范围内表彰一批优秀县委书记。(中国青年网) 目前,我们正处于推进“四个全面”的关键时期,社会急剧转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异常艰巨繁重,因而,急需选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让各级领导干部在践行“三严三实”中行有标杆、学有榜样。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领导干部要在践行“三严三实”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要学会敬畏权力。领导干部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身在各种人情世故的交汇处,身处各种贿赂犯罪的指向点,如果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能理性面对各种利益,思想稍有放松和懈怠,就会丧失原则,沾上污垢,滑向腐败的泥潭。“。因此,只有对权力心存敬畏,才能确保权力更好的服务于人民,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要用对权力,做到“权为民用”。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各自岗位上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能否当好人民公仆,检验的标准是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导干部必须懂得一个真理,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权力的性质决定权力的功能,人民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我们的领导干部没有任何权力。忘记了这一点,“公仆”就会成为“老爷”,就会导致权力扩张、权力懈怠乃至腐败滋生;做到了这一点,权力才能规范运作,“当人民公仆”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要敬对权力,做到“依法用权”。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敬畏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始终做到遵纪守法,时刻恪守权力的边界。无数事实表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边界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能否以法治权、依法办事,是衡量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重要标志。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成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模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特别要注意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既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办事,自觉用程序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又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要认真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要畏对权力,做到“阳光用权”。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由家长型向民主型转变,要公开、要透明、要阳光,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要“阳光”了、透明了,什么事情都好办,只要“阳光”了、公开了,就可以消除群众的误会,消除群众的怀疑,同时也规范了我们用权。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有“阳光意识”。阳光党务、阳光政务就是要求用制度来规范我们的权力。领导干部当官做人,要做得潇潇洒洒、轻轻松松、不卑不亢,不失大节。 古代韩非曾说:“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意思是一个人如遇有祸害,怀着敬畏之心谨慎行事,就有可能避祸趋福。对领导干部来说,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态度、一种理念,更是一种人生智慧,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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