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挪6000万澳门赌博、印尼投资被判8年
原标题:副总挪6000万 澳门赌博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魏某,借兼管子公司财务的便利,以“项目款”、“差旅费”等名义,挪用本公司和子公司6000万元,用于赌博及在境外投资金矿,案发后仍有2000余万元未归还。 记者7月16日上午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8年。 副总挪6000万 案发后2000万未还 检方指控,2013年至2014年6月,魏某利用担任北京九州中原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兼管子公司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以燕郊项目款、差旅费等名义累计挪用资金6000万,供己赌博及投资金矿。后归还4000余万,还有2000余万未归还。 2014年6月22日,魏某投案。检方认为,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赃款用于澳门赌博 印尼投资金矿 庭审中,魏某认罪。 魏某供述称,他于2009年三四月开始担任财务总监,后又主管子公司的财务。按照公司的财务要求,他对5000元以下的财务支出拥有签字确认权。 从2013年开始,为了在澳门赌博和在印度尼西亚投资金矿,他利用职务便利,以“设备采购”、“电影院投资”、“差旅费”及“借用现金”等多种名义,用虚假材料将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陆续转到个人账户。在此期间,他陆续归还了部分款项,后被公司发现,他无力还款,向警方投案。 子公司会计赵某称,2014年1月至6月间,主管领导魏某以买设备的名义,先后数次将公司600余万元转走。其做账时就因手续不全找过魏某,魏某说“不用多问”。 据该公司总经理李某证词显示,2014年6月19日,公司财务部经理兼会计赵某曾给自己发过一条短信息,“魏某违反公司财务规定,曾多次将公司款项汇往其他单位,总计1000余万元”。同年6月22日晚,李某陪魏某向公安机关自首,此时其才得知魏某挪用公司资金的事。 魏某的辩护人认为,魏某有自首情节,且被害单位财务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故请求对魏某从轻处罚。 构成挪用资金罪 因自首轻判8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及营利活动,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考虑到魏某在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情况下,能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但辩护人提出的“被害单位财务管理上存在漏洞”的辩护意见,不能成为对魏某从轻处罚的法定依据,故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8年,并退赔2000余万元给被害公司。(记者 唐李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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