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余人大代表陷房企纠纷斗数年 公安厅求罢手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2015-07-16 09: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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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介入司法个案的情形并不罕见,而一省两地20余名省人大代表集体介入企业间的经济纠纷,各自代言一方的案例却极为罕见。在辽宁省,就有一起已经上演数年的此类事件。

房地产开发商李月英等人在本息均已偿还、未给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仍被法院以骗贷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发贷银行行长不仅多次替其鸣冤,还直称该案判决为“笑谈”。

澎湃新闻调查发现, 这起案件的背后,辽宁省葫芦岛、抚顺两市20余名省人大代表持续数年“明争暗斗”。

围绕一桩因房地产开发引起的经济纠纷,这些人大代表分为两派,分别代表纠纷中的两方当事人,多次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等部门“上书”。

澎湃新闻获取的多份材料显示,2007年,抚顺市天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天麒)、葫芦岛市虹京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虹京)签订协议,合作开发位于抚顺市的一处房地产项目。开发期间,双方因房产销售、财务支出等方面原因出现分歧,矛盾逐步升级。

2011年7月,葫芦岛市的王勇等11名省人大代表率先“点燃战火”,他们向辽宁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递交联名建议,反映抚顺天麒董事长李月英涉嫌经济犯罪的问题。该建议随即被转至辽宁省公安厅,警方对李月英立案调查。

此后数年间,抚顺市十余名省人大代表也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联名上书,他们认为该案属经济纠纷而非经济犯罪。2015年3月,李月英被以骗贷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随后,抚顺市12名人大代表再度联名向省人大常委会“上书”,措辞激烈地表达了对判决的不满,建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项特定问题调查组,全面调查这起经济纠纷。

2007年,抚顺天麒在开发一处项目的过程中陷入困境后,与葫芦岛虹京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发抚顺天麒位于抚顺市高湾经济开发区的两宗地块。但双方在开发经营过程中产生分歧,矛盾逐步加深。

2011年7月19日,辽宁省公安厅收到该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王勇等10名葫芦岛籍省人大代表的联名来信,该信反映抚顺天麒董事长李月英涉嫌职务犯罪、挪用资金犯罪。辽宁省公安厅责成抚顺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当年12月27日,辽宁省公安厅再次收到该省人大人事委、省公安厅转来的王勇等人大代表联名来信,反映“李月英指使黑社会暴力伤害犯罪、经济犯罪”,并请求异地办案。辽宁省公安厅经研究决定,成立“1·06”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

目前处于取保候审中的李月英告诉澎湃新闻:“我们双方产生分歧后,葫芦岛虹京董事长杨清明曾多次扬言要让公安查我。他本身也是省人大代表,王勇等人就是杨清明联络的。”此外,她还向澎湃新闻介绍,最初她被举报的问题有7个,最后增至18个。

一份10位抚顺籍省人大代表呈交给辽宁省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信称,2012年11月30日,在有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抚顺公安局主要领导及李月英参加的15人会议上,公安厅一主要负责人明确表态:“杨清明举报李月英的18个问题都是企业内部纠纷问题,此案是经济纠纷,不是刑事案件。”

2015年7月13日,杨清明向澎湃新闻表示,之所以找人大代表举报是因为报案没有用,“我举报了她18个问题,过去这么久了,都没落实。现在查出她骗贷的事情,还不是我举报的。”

杨清明称,李月英背后有领导撑腰,所以举报不动。

2011年12月25日,抚顺警方以李月英涉嫌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500万元),以李素兰(杨清明岳母)涉嫌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37万余元)为由,对二人分别立案调查。

2011年12月29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后决定,同意抚顺警方对身为市人大代表的李月英取保候审。后因葫芦岛籍省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异议,辽宁省公安厅于2012年2月21日将案件指定本溪市公安局管辖。

本溪市公安局在接手案件后,先后侦破案件5起,除前述杨清明岳母李素兰涉嫌职务侵占37万余元外,李月英涉嫌两起挪用资金案、一起职务侵占案和一起骗贷案。

在此期间,杨清明怀疑自己聘请的律师和李月英有接触,在涉及杨、李两方人员的一起伤害案中不作为,遂向葫芦岛警方报案。经审查,葫芦岛警方认为“李月英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有犯罪事实,便于2012年5月20日决定立案侦查。

据抚顺籍十余名省人大代表情况反映信显示,2012年6月间,葫芦岛警方为了顺利对李月英采取强制措施,多次前往抚顺市人大,要求罢免李月英的市人大代表资格,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未予准许

2012年7月12日晚,李月英在其公司楼下,突然遭到多人“抓捕”,但抚顺天麒其他人员拦阻了不明身份人员的“抓捕”行动。李月英说:“他们什么手续都没有,上来就给我当铐铐子,挣扎中我被踹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当时在场的抚顺天麒经理王琪告诉澎湃新闻,对方有七八个人,自称是省公安厅的,但又拿不出手续。围观的人报警后,没跑走的三个人被带到了辖区派出所。“我们先把李月英送到医院,然后去了派出所,派出所告诉我们那三个人都是葫芦岛的警察,已经放走了。”

此后,抚顺警方还曾派人前往葫芦岛市公安局了解核实情况。据一名曾参与此事的抚顺警察向澎湃新闻介绍,“抓捕”发生后,葫芦岛市公安局一名政委接待了前来了解情况的抚顺警察。但几番推脱后,抚顺警察始终没能见到“抓捕”李月英的3名葫芦岛警察。

据李月英、王琪介绍,事发第二天,抚顺天麒就向辽宁省公安厅发出紧急求救信,反映李月英遭“非法抓捕”的情况。该信经省公安厅督办室,于2014年1月15日转至葫芦岛市公安局,“听说他们给那3个警察内部处分了。”

7月13日,澎湃新闻先后致电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及葫芦岛市公安局,试图求证上述内容,但这两个单位多名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均称“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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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李月英,房企,省人大代表,抓捕,人大代表联名,上书,非国家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jock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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