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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未携灭火器三角架扣6分罚200元”为假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世豪 2015-07-15 1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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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载灭火器。网络图片

车载三角架。网络图片

  长城网张家口7月15日电(记者张世豪)“例行检查中,我们会检查灭火器、三角架等物品,这属于正常的执勤;涉及到扣分、罚款,我们会按照相关法规执行,而你的朋友圈里提到的不符合相关规定。河北省管高速也并未发布这样的信息。这个信息应该是假的。”15日,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工作人员辟谣。

  此前,记者的微信朋友圈多人传播这样一则信息:“高速口从7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上网搜寻,很多网站的论坛、微博均出现这条信息。

  同时,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河北省管高速并未采取这样的处罚措施,但是这则信息并没有提及具体的高速口,所以驾驶员行驶到外省还是应该关注当地的高速信息。

  河北高速交警崇礼大队发布信息称:目前我省高速交警没有开展此类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应该配备。

  据了解,车辆携带反光三角架(警告标志)和灭火器很重要。如果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必须打开车辆警示灯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违反规定的,高速交警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和扣分;车辆因线路、管道老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车辆自燃等情况,随车灭火器可以在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减少损失。

  虽然“高速口检查,未携带灭火器、三角架进行处罚200元、扣6分”系虚假消息,但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应该配备和携带。

关键词:高速,灭火器,三角架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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