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国重拳惩治贪腐上可至死刑 前总理他信“躺枪”
原标题:泰国重拳惩治贪腐上可至死刑 前总理他信“躺枪” 泰国《反腐败法》修正案“重拳惩治贪腐”引起外界关注。根据修正案,在泰国进行贪腐不法活动的泰国人、外籍人士乃至国际组织成员都将受到法律“一视同仁”的严惩;若涉嫌重大腐败案件,上述人士均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据《泰国论坛报》13日报道,《反腐败法》修正案对各种贪腐行为加入了详细明确的司法解释,并大幅增加量刑尺度。根据修正案,泰国官员如果犯腐败罪,量刑处罚为5—20年刑期,并处10万至4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8万至7.3万元)罚金;腐败案件数额特别巨大,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最引人关注的是:贪腐者无论是本国人士还是外籍人士,只要贪腐情节属实,将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均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之前,泰国法律对贪腐处罚较轻,多数贪腐者即使被判有罪,也不过是被判入狱几年,没收非法所得,禁止几年内参政而已,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修正案取消了对诉讼时效的限制,此前的法律条款规定诉讼时效为20年。根据新规定,贪腐者若在被起诉后或案件审理过程中逃往国外,则出逃的这段时间不能被算进“诉讼时效”范畴内。泰国《民族报》13日称,这一修改对涉嫌贪腐案件、2008年逃往国外的前总理他信尤为不利。 巴育政府去年5月上台以来,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腐运动。巴育认为,根除贪腐是国家兴旺发展的必要条件。巴育强调,日益严重的贪污问题引发政治动荡、国民分化、社会不公,让泰国在外国人眼中留下不好的形象。巴育警告称,如果继续让涉及贪腐的政府官员或政治人物逍遥法外,将成为年轻人的坏榜样,令他们也根据这样的错误价值观行事。 泰国反贪委员会2015年的预算金额为15.5亿泰铢,比去年增幅高达17.8%。反贪委负责人表示,反贪委将以此为契机,提升技术手段,大力发展地方反贪腐网络,提高公众的反贪腐意识,建立并完善财产申报审核制度。此外,反贪委还将加强同东南亚国家在反贪领域的合作,制定一条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指导性标准。(俞懿春刘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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