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被指造假 媒体官方各执一词
■ 释疑 1 冻肉贮存期限有无规定? 仅冻牛肉有推荐性标准,不超12个月 北京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冷冻肉的存储期限方面没有强制性的法规。 据了解,牛肉方面有可参照的推荐性标准《GB/T17238-2008鲜冻分割牛肉》适用,规定“冻分割牛肉应贮存在低于-18℃的冷藏库内,贮存不超过12个月。”但该标准是推荐性,并未强制。 此外,其他肉类冻品保质期尚无明确规定,只有水产方面的规定。 2005年出台实施的《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733-2005)》强制规定,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15℃至-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得超过9个月。 关于储备肉贮藏,2007年施行的《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提到:承储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储备肉轮换。冻猪肉原则上每年储备3轮,每轮储存4个月左右。冻牛、羊肉原则上不轮换,每轮储存8个月左右。 昨日,记者到北京多家超市探访发现,冷冻肉的简易包装上标出的保质期多为7至14天不等。 2 肉冷冻太久有何危害? 营养口感均变差;对健康影响需具体分析 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冯平介绍,由于冻藏时间较长,冷冻肉的油脂会氧化,水分和蛋白质都会有大量流失,因此冷冻肉的口感和营养都要比鲜肉差很多。从外面直观来看,冷冻过久的肉类的脂肪会变黄。 冯平表示,冷冻肉的品质与冻藏温度和时间都有密切关系,最好冷藏不要超过半年。如果冷冻肉冻藏条件合理合规,并且没有细菌过量繁殖的话,也并非一定不能食用,但对健康的影响无法具体判定,需具体分析。冯平建议,最好不要食用冻藏时间过长的冷冻肉。 ■ 探访 部分超市冻肉仅标明包装日期 昨日,记者随机走访北京7家大、中型超市发现,一些超市在售卖简易包装冻肉时,仅标明冻肉的包装日期,并未写清生产日期,一些简易包装的冻肉上也未贴“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 在酒仙桥路的乐天玛特超市生鲜区的一个冷柜中,一些羊肉片装在白色的简易塑料盒中,盒上面用保鲜膜进行密封,保鲜膜上贴有价签及产品名称,但这些价签上仅标明包装日期,并没有写明冻肉的生产日期。在冷柜中还有一些串好的冷冻散装羊肉串,一位销售人员介绍这些羊肉串为当天串好,当问到羊肉串的肉是什么时候生产时,该销售人员称“肉这个没法说”。 记者在探访中发现,超市的冷冻肉类食品是否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情况不一。 多家超市的一些冷冻肉类食品上,并未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在上述乐天玛特超市中,一个冷柜中放置着20余袋名为“溜达笨鸡”的冷冻鸡,在这20余袋中仅一袋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超市内另一冷柜的简易包装冷冻鸡的外包装上则全部没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 情况类似的还有华润万家分钟寺店,在超市内一个冷柜中放有数十盒简易包装冷冻肉片,每一盒冷冻肉片上均没有贴“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志,而超市内其他包装的冷冻肉上均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标。 ■ 追访 北京未现冷冻数十载“僵尸肉”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食药监局获悉,目前北京市场未发现所谓冷冻了几十年的“僵尸肉”。对进入北京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内的冷冻畜禽产品,都会监督管理,防止过期肉流入。 市食药监表示,要求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商户严格执行供应商资质备案、索证索票等工作制度,建档备查。对于经营商户,在执行供应商资质备案制度的基础上,应当向供应商索取并查验供应商出具的销售票据等材料。 同时,要求经营商户在购进冷冻畜禽产品时,应当在确认票据齐全、包装及标签标识完整、规范的情况下,方可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市食药监局表示,为了排查过期冷冻肉,要求经营商户应当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肉类产品。对过期变质食品停止销售、收回并销毁。 |
关键词:僵尸肉,冻藏,冷冻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