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暗藏不对等条款 北京最大自住房小区业主维权难
央广网北京7月10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媒体曝光称,目前在售的自住房小区龙冠冠华苑售房合同暗藏部分不合理甚至违规的条款,引发购房者的质疑。有业主质疑,这份合同根本是限制购房者利益,维护开放商权益的最好代表。 据了解,龙冠冠华苑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号称住宅总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还配建20万平方米的各类生活设施,之前是颇受购房者的青睐。购房者小林坦言,自己就是基于这些理由看中了这个号称是北京最大的自住房小区。但没想到,开放商的合同给了他当头一棒。 小林:大家最接受不了的就是他那个贷款,你看我们选择公积金贷款,样本上写的是12月31号之前贷款要到位,但是他没有写峰顶的日期。也就是说假如他12月15号峰顶,假如啊,只有半个月的时间让我办贷款,而且到位。然后如果到12月31号没有峰顶,峰顶之后的10天贷款也得到位。这个我自己办贷款或者找那个代办机构办根本就不可能实现。 不但如此,在开发商出具合同里还明确写明,“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契税、产权代办费以及其他费用。”也就是说,购房者需要将契税等税费缴纳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代缴。但据记者了解,早在2003年,北京市就明确,开发商不属于税务机关委托代征契税的单位。同时在北京住建委给出的建议购房合同样本中,关于“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缴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一条直接划去。购房者陈先生质疑,这部分税费代缴给开放商后,他们就可以无偿使用这部分钱。 陈先生:这个契税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了,不需要由开发商代理收了,因为开发商代理收契税的话,很有可能是2年后可能才帮我们交易,等于这个是我们的这个合同的这个房本可能是2年后才能生效,实际上是拿到了无期贷款,这一点开发商也是、也强制性的要替我们收。 除此之外,小林认为,还有一些条款明显就是开发商为了逃避责任,规避风险而强加给购房者的。 小林:那合同里面有一条是那么写的,那个交房的时候出现质量问题,它下边有几个选项。我哥们那个房子人家选的是就是如果有问题的话,业主可以选择退房。但是我们那个选的就是开发商给你维修,但是这个不算开发商逾期交房。 就这些问题,不少购房者向北京住建委等主管部门反映后,主管部门也对该小区开发商进行了约谈。在今天上午,部分购房者代表和开发商的代表也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协商,但不少购房者表示,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按照规定,在签订认购书的一月之内,购房者需要交纳房屋首付款,作为上个月13日签署认购书的第一批购房者之一,小林距离购房截止日期,只有两天了。 小林:先问他那个贷款那个他如果确实是10天到帐的话,那我就买不了了,因为我签完了我就违约,如果不给我们反馈的话,时间已经到了我们没办法了。 购房者陈先生也表示,相比现在开发商给出的口头承诺,他们更希望明确对合同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协商,修改。 陈先生:他只是口头的承诺,他们保证能是11月峰顶,实际上一个月之内把这个贷款办下来。但是它没有承诺,要在合同中写出来,合同中也没有标识出来这一条,就想真真正正做下来,把合同条款改成对双方都是平等的条款,这样对我们才是最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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