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工作成效将纳入党委考核范畴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邹春霞 2015-07-10 15: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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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公开全文。

  这是时隔26年后中央再就群团工作发布专门的指导文件。1989年12月中央曾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重点明确党对上述三家群团组织的领导。昨日公开的《意见》则将指导范围从工会、共青团、妇联扩大至所有群团组织。

  7月6日至7日,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党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意见》指出,“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根据该规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以后将定期召开。

  《意见》首次提出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要求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另外,《意见》首次明确群团工作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要求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要点

  为什么要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

  打造抵御“颜色革命”的铜墙铁壁

  《意见》首章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所谓“新形势”是指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前所未有。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意见》指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应对好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把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打造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和“颜色革命”的铜墙铁壁,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

  群团组织自身也存在问题。《意见》指出,群团组织基层基础薄弱、有效覆盖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问题突出,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兴群体中的影响力亟待增强;有的群团组织工作和活动方式单一,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不强,存在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群团干部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作风需要改进。

  党如何领导群团组织?

  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地方党委负责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问题,管理同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上级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领导或指导下级群团组织工作。

  《意见》指出,地方党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

  对群团的管理直接明确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另外,《意见》要求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同时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

  群团组织工作有啥新要求?

  要站在网上舆论斗争最前沿

  《意见》指出,群团组织应该适应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机关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充分体现群团组织的政治性、群众性特点,防止机关化、娱乐化倾向发生。

  为此,《意见》要求,完善群团组织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代表和委员履职述职制度和直接联系群众、接受群众评议制度。完善群团组织事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意见》要求群团组织在巩固按行政区划、依托基层单位建立组织、开展工作的同时,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

  《意见》提出,群团组织要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实施上网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群团网站,推进互联互通及与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合作。加强网宣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维权热线和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网上引导和动员。站在网上舆论斗争最前沿,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弘扬网上主旋律。逐步建立统一的群团组织基础信息统计制度。

  群团组织干部如何选拔?

  适当增加基层一线人才比例

  在干部选拔上,《意见》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人选的考察推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人中基层一线代表人士的兼职比例应该适当增加。注重从企业、农村、城乡社区等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群团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更多采用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群团工作队伍。

  《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符合群团工作特点的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推进群团干部跨系统多岗位交流,加强群团组织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把群团工作岗位作为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重要平台。同时,将群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级负责、分系统落实。

  《意见》还要求,健全县级以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新进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等制度。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定期分析检查、公开承诺整改等制度,经常开展下基层接地气、请群众评机关等活动,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

  此外,《意见》提到要加强群团工作学科建设,把群团工作研究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如何保障群团工作?

  推进涉及群团工作的立法

  《意见》指出,要在经费、法治等方面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经费方面,《意见》要求完善群团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缴工会经费,由财政拨款支持的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各级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基层单位应该根据需要合理安排群团工作经费。规范群团组织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群团组织资产。

  此外,鼓励群团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筹措事业发展资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群团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社会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制度,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

  《意见》还明确,要强化群团工作法治保障,提高群团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涉及群团组织工作的立法,加强群团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法检查。

关键词:群团工作,群团组织,执政治国,党委领导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