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怎样确保孩子安全?警方微博“以案说防”

来源: 深圳商报 作者: 2015-07-09 12: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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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来临,孩子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热点。连日来,深圳公安官方微博邀请治安巡警支队民警和网友互动,以案说防普及暑期安全攻略,让“安全”不放假。

  远离偏僻危险水域

  据治安巡警支队民警介绍,今年6月,深圳120共接到16例溺水报警,7人溺亡,其中未成年人有4人,占溺亡人群的一半以上。最近的一个案例发生于6月28日,市民江女士年仅12岁的儿子与同学在沙鱼涌污水处理厂附近下河捞鱼时被水流卷走,溺水身亡。

  民警通过微博提醒,暑期家长的监护最重要,一定要教育孩子不单独下水,远离偏远、危险水域。只要家长多留心,多数的溺水事件可以避免。但是如果遇到溺水事故,家长也要教会孩子如何自救,让孩子保持冷静,不要挣扎,保持体力,等待他人救助。必要时,可以参加一些水上安全培训班,学习自救。

  针对溺水,民警特别提醒家长们,有相当一部分的溺亡事件是发生在游泳池的,一些游泳池虽然配有救生员,但是夏天游泳人多,不一定看得过来,所以家长的陪同和看护特别重要。

  遵守交通规则避开车辆盲区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天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为35至40起。到了暑假,孩子出行的时间增多,交通安全问题就更加不容忽视。

  民警提醒家长们,交通规则的遵守能避免很多的交通事故,作为家长,应该要常常提醒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并熟记于心。

  民警针对儿童在车边玩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举例,在某医院停车场出入口,一个小男孩弯下身子弄鞋带的时候,被旁边一辆忽然右转弯的轿车撞倒。据肇事车司机表述,她的车快开到门口时发现停车卡找不到,打算先把车开到一边,完全没有看到车辆右前方的小男孩。

  民警提醒家长,驾驶视线盲区交通事故的频发不能忽视,一定要让孩子有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安全隐患。

  在家别忽视阳台危险

  民警表示,居室安全是家长最容易忽视的问题,家长以为孩子就在眼皮底下,不会出事。民警就此问题特别提醒家长,防止小朋友攀爬窗户、阳台是每期暑期安全教育都要谈到的问题。

  民警通过微博让家长务必做到“三个一”:一是一定不能将小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尤其是小孩子睡着的时候;二是一定要在阳台、窗户等小孩易攀爬部位加装防护设施,三是一定要加强家庭成员间的提醒和教育。

  此外,每个假期都会有歹徒诱骗独自在家的儿童开门,然后入室抢劫的案件。家长一定要对孩子加强防范教育,不要独自给陌生人开门。遇到紧急情况,拨打110报警。

  民警提示家长,暑期孩子在家,要合理放置危险物品,如打火机、火柴、剪刀、水果刀、热水瓶、家用电器插座等。家中常备的药片、烟酒等也要妥善保管,避免孩子把药片当糖果误食、偷学爸爸饮酒等情况发生。此外,家有饮水机的,最好不要打开开水开关,小孩好奇心强,容易烫伤。

  注意自动扶梯的安全隐患

  民警表示,深圳是移民城市,每年暑假,一些爸爸妈妈会把孩子送回老家,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也有一些“留守儿童”暑假来深圳,跟爸爸妈妈团聚。对这些飞来飞去的“小燕子”,民警同样有话要提醒。

  暑假回老家的孩子,由老人家照看,因相互之间不熟悉,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压力,爸爸妈妈要多打电话,切不可“冷落”了孩子。回老家前,爸爸妈妈要做好孩子的教育,不要到池塘、水沟等地方玩。

  对初次来到深圳的孩子,民警强调,要让孩子记住父母的名字、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如果记不住,让孩子随身携带小卡片,留下父母联系方式。小朋友排队等公交车时,车辆没停稳不要靠近车辆,上下车不要拥挤;坐窗口位置时,不能将头伸出车窗外;在地铁上不要追逐打闹,更不能握着扶手“荡秋千”。

  民警强调,外出时,要特别注意自动扶梯的安全隐患,经常有小孩在自动扶梯上玩耍,导致意外伤害。

  2013年6月,15岁学生陈某某在光明新区某水库玩耍时溺水身亡。其父母状告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深圳市光明侨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光明侨新公司)及市水务局,索赔52万余元。宝安法院一审判决光明公司承担20%的责任,赔偿20.8万余元,光明公司不服上诉,此案昨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据宝安法院一审查明,2013年6月1日中午,15岁的陈某某与另外6名同学一同到位于光明农场畔湖村的白鸽陂水库游泳。到达水库后,陈某某就脱光衣服进入水库潜水,最终溺水身亡。事发后,陈某某的父母将光明公司、光明侨新公司及市水务局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2万余元。

  法院一审认为,事发时,受害人已年满15周岁,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仍坚持进入水库游泳,其自身承担主要后果。其父母没有尽责做好监护以及安全教育,要担负监护不力的责任。同时,光明公司在水库的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最终判定陈某某的父母与光明公司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光明公司应向原告支付赔偿金20.8万余元,扣除此前已垫付的丧葬费3万元,光明公司还应支付17.8万余元。

  光明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日,此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昨日的庭审中,光明公司和陈某某父母均拒绝了法官进行调解的提议,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关键词:暑假,孩子,安全

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