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授带队制售管制类精神药品
原标题:化学教授带队制售管制类精神药品 法制网记者 刘志月 “啃脸药”、“丧尸药”……这些能导致人严重致幻的精神类药物,正在逐渐成为新型毒品中的主流。 武汉海关今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今年6月17日该关破获的一起走私毒品案。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的制售来源于一家化学品公司,其带头人是武汉一重点大学化学专业在职副教授。 2014年11月,在例行检查一批寄往境外的邮包时,武汉海关机场办事处邮检科发现,一份寄往美国、标明为普通化学品的快递包裹中藏匿有若干白色可疑粉末。 海关人员立即对这些用锡箔纸包裹的白色进行了抽样毒品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说明是疑似毒品。 海关人员随即将这些白色可疑粉末送往地方公安机关进行检验,发现该粉末状物质属于一类精神药品,但其具体成分有待进一步鉴定,暂时不能确定是否属于管制类精神药品。 “根据我们前期调研和形势分析,国际毒品市场上已呈现出用精神药品,特别是用管制类精神药品,作为毒品替代品来使用的趋势。”武汉海关缉私局有关负责人说,缉私侦查员开始密切注意此类邮包的动向。 在随后几个月里,武汉海关连续截获了8起邮寄类似可疑白色粉末的包裹。这一异常现象引起武汉海关缉私部门高度重视。 “经情报经营,我们初步判断,这应为一起有预谋的、通过邮寄渠道走私新型精神毒品的案件,且走私团伙背后很有可能存在一个制毒加工窝点。”武汉海关缉私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5月,经公安部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鉴定,武汉海关查获的8起邮包中,有2个邮包内的可疑物品为“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属于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6月1日,根据鉴定结论,武汉海关启动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冯某等人毕业于武汉一著名高校化学专业,其中张某为该校在职副教授。 据张某交代,他曾在澳大利亚做访问学者,受人启发,发现有些国家已经列管的精神类药品需求量大,而国内尚未将这些药品列入管制,中间有利润可图。 为此,2005年起,张某等人注册成立了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从事电子化学品及化学中间体的技术开发和服务,以研制生产医药中间体、涂料溶剂等为掩护,非法从事精神类药品的生产。 2014年1月1日,该公司生产的主打产品“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公司内部称为“4号”),被我国列入一类精神药品管制目录。 “为了不违法,他们还研制出了‘4号’替代产品,但国外的‘消费者’反映替代品效果不理想。”武汉海关缉私局办公室主任杨高翔透露,再加之“4号”产品国外需求量大、利润高,公司继续生产“4号”,并由冯某邮寄走私销售到境外。 为逃避打击,冯某在投递邮包时找中介公司,避免跟有邮寄化学品资质的邮递公司直接接触,以更好地隐匿公司地址与个人信息,同时舍近求远安排投递地点。 武汉海关缉私局侦查处负责人透露,张某等人制造“4号”的成本在每公斤几百块钱,但其卖到国外最高可达1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3月至11月,该公司累计生产“4号”约193公斤,同时该公司还生产其他各类精神药品近50种,并以伪报品名的方式通过邮寄渠道发往境外。 “该案中查获的‘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是一种致幻性很强的新型精神毒品,在欧美国家被命令禁止,我国于2014年将其列入管制类精神药品目录,其危害性四号不亚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武汉海关办公室副主任陈志军说。 武汉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杨德润介绍说,本案中,张某对国家政策、国际市场的了解非常清楚,他们研发生产的都是我国尚未禁止、国外已列管的品类,钻法律和政策空子,并利用这些毒品化学成分复杂、检测难度大等特点,采用伪报品名等方式企图蒙混过关。 海关缉私部门查实,张某等生产的毒品全部将销往国外。 目前,该制售毒品团伙的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完) 法制网武汉7月6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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