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放贷 赚了高息就跑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2015-07-06 0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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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挪用公款放贷 赚了高息就跑

本报讯(特约记者汪宇堂 通讯员王赟)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单位公款挪进个人账户,再贷给企业赚取高额利息。获利后,竟玩起人间蒸发,最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2014年12月10日,经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河南省内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杨某提出上诉。近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对此案维持原判。

杨某于2012年6月起担任内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2013年3月的一天,杨某在和朋友购房的过程中看到,朋友将手头闲置的资金借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从中收取高额利息,便也想通过此法赚钱。当探听到房地产公司最低借款100万元才给付一定利息后,杨某和朋友商量,合伙凑足100多万元借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按凑款比例分享高额利息。

2013年3月、10月,杨某分别在两家银行开设了两个个人账户,利用自己的职务和身份,指派单位会计人员分两次将本单位收取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用72万元和河南省某置业公司预交的人防工程保证金50万元,共计122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后按照2%的月利,贷给南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从中非法获利16.68万元。

2014年春节过后,杨某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无故离岗,与单位和家人失去联系。此后,内乡县纪检、组织、公安等部门都参与寻找,均无果。同年9月19日,该县政府发布《公告》,要求其限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到。同时,办案机关发出网上通缉令。

2014年9月,杨某向内乡县检察院投案自首,将挪用的公款归还,并上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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