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 有的县停发结婚证
当克林顿10年前不得不签字通过由共和党控制的国会推动的《捍卫婚姻法案》,将婚姻严格限制在一男一女之间的时候,他应该想不到,未来有一天,他的妻子,希拉里·克林顿的总统竞选广告中,会出现两名手牵手的同性恋伴侣,向世人宣布他们今夏要结婚的喜讯。十几年间,美国法律和公众对同性婚姻的变化,用翻天覆地来形容并不为过。美国最高法院6月26日做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历史性裁决。然而5:4的投票结果,反映的不仅仅是9位大法官们之间的分歧,仍折射出这一争议议题在美国社会产生的分歧。 联邦VS州权 州长“任性”拒发结婚证 最高法院的裁决已经过去了一周,得克萨斯州至少有60多个县,拒绝发放同性婚姻的结婚证。 在最高法院的裁决出现之前,美国有13个州明确禁止同性婚姻。这些州多为保守、宗教色彩浓厚的州。得克萨斯也是其中之一。 最高法院的裁决不久,得克萨斯州的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的声明随之而来,明文“教导”本州的办事员如何不去执行最高法院的决定。 他说,最高法院虽然“捏造”了一项新的宪法权利,但是他发现最高法院并没有推翻宪法的“宗教信仰自由权”,所以这项“新发明”的同性婚姻权,可以和宗教信仰自由权“和平共处”。 基于这样的理由,县里的办事员,法官和雇员,就可以以自己的宗教信仰为由,拒绝给同性伴侣颁发结婚证。 当然这么做,会让这些办事员面临被起诉或者罚款的风险。帕克斯顿还给自己的下属们壮了壮胆,“现在已经有律师待命,准备帮助这些工作人员为自己的信仰辩护。” 得州当地媒体随后对本州200多个县进行了调查。问题很简单,“你们现在给同性伴侣发放结婚证书吗?”设计的答案很简单,只有两个:是,或者不是。 但得到的结果却是五花八门。有的县很干脆,直接回答是,或者没有。但也不乏各种借口:“我不知道”,“现在还没有”,“我们还在等待软件更新”——至于什么时候更新完成谁也不知道;“办事员在休假,请等待通知”、“无可奉告”…… 得州的做法并非孤例。反对的方法多种多样。 在路易斯安那州,州长鲍比·金达尔已经宣布参选总统。他的观点很明确:反对同性婚姻。最高法院对于同性婚姻的裁决是对“保守基督教民众与其他民众宗教合法权利的攻击”他说道,并表示本州不会执行裁决,直到上诉法院也作出裁定。当地法院协会则建议法院雇员先观望一阵。 亚拉巴马州也是等等看,该州将在最高法院的25天复议期内搁置这一裁决。 该州还有两个县是直接停发所有结婚证。他们说,既然无法阻止同性婚姻,那就停止婚姻本身。从此以后,不管同性恋,还是异性恋,他们都不再核发任何结婚证书。如果人们想结婚,去别的县办吧! 裁决VS民意 任何一个社会议题出现5:4的裁决都正常 美国同性恋者平权运动,被认为始自1969年的6月27日。在那之前,由于害怕受到歧视和伤害,同性恋者都隐藏起他们的性取向,同性恋被视为是一种犯罪。6月27日,纽约警察袭击了纽约石墙旅馆的一家同性恋酒吧,进而引发了一场持续一周的骚乱。石墙旅馆事件标志着美国同性恋者政治团体的形成,和当代同性恋权利运动的开始。截至当年底,美国就成立了50个同性恋组织。 同性恋运动的发展,也逐渐改变美国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态度。1976年一次民调中,有73%的人,认为同性恋者是社会歧视的牺牲品。即便如此,美国大部分州法律都禁止同性性行为,在不少州同性性行为仍是一种犯罪。同性婚姻,更是遥不可及的议题。 从1970年起,开始有个别同性伴侣申请领取结婚证,尽管无一例外,他们全都失败了。1993年,夏威夷州最高法院首次裁定,该州拒绝对三对同性伴侣发放结婚证是基于性别基础的歧视,违反了该州宪法的平等权条款。 这一裁决引发了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为了防止同性婚姻合法化蔓延到其他州,1996年,共和党控制的国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捍卫婚姻法案》,并经克林顿签署生效。该法把婚姻界定为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并规定如果一个州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其他州不一定必须承认,并且这种婚姻不能获得联邦福利。到2003年,美国有48个州都通过了将婚姻限制在异性间的法律。 但2003年联邦最高法院对“劳伦斯诉得克萨斯”案的裁决,则使得同性婚姻的命运突然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当年的案件中,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代表多数意见写道,同性恋者拥有“根据合适程序条款不受政府干预而从事(亲密)行为的完全权利的自由”。这一裁决使得当时13个州的鸡奸法违宪,从而戏剧性地改变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景。 最高法院的裁决在美国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反对浪潮。2004年,马萨诸塞州批准婚姻合法化,成为美国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州。 此后,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州不断增加,康涅狄格州、艾奥瓦、佛蒙特、纽约等州和哥伦比亚特区也先后允许同性婚姻。在最高法院作出同意同性婚姻的裁决之前,全美仅剩13个州禁止同性婚姻。 而公众舆论对同性婚姻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到2014年,同性婚姻的支持人数已上升至54%。 推翻同性婚姻禁令至关重要的转折点是去年最高法受理的一个案子——相爱20多年的同性恋人奥伯格菲尔与约翰·亚瑟,由于所在的俄亥俄州禁止同性婚姻,在朋友的帮助下租下飞机,将绝症的“渐冻人”亚瑟送到马里兰州,希望能举行合法婚礼,然而在俄亥俄州,奥伯格菲尔仍无法以丈夫的名义登记在亚瑟的死亡证明上。为了让这段婚姻被承认,他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的裁决,在一定程度上讲,是顺应了民意缓慢变化的趋势。”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刁大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一裁决从必然性来讲顺应了民意,但裁决结果本身是基于最高法院的生态:9位大法官中,4位保守派,4位自由派,大法官肯尼迪属于温和自由派,他的态度就非常关键。“《时代》封面曾经就做过肯尼迪,叫做‘decider’(裁决者),所以抛开整体的民意趋势,任何一个涉及社会议题的投票,出现5:4或者4:5的结果,都很正常。” 转变VS传统 7年前希拉里并不支持同性婚姻 在奥巴马任内实现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似乎并不会让人很惊讶,2012年5月,在美国大选的关键时刻,奥巴马公开表示支持同性婚姻,成为首位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的在任美国总统。 而就在7年前,第一次角逐总统之位的希拉里,还并不支持同性婚姻;而再次冲击总统之时,她邀请了一对同性伴侣在自己的总统竞选广告中现身。希拉里的态度转变,正是同性婚姻对美国党派政治影响的一种折射。 两党在同性婚姻上的政策主张完全对立。民主党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共和党则反对同性婚姻,尤其是共和党内的南方保守派、福音派新教徒群体,更是强烈反对同性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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