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山东:"四面镜子"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2015-07-05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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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规范司法|山东:"四面镜子"提升办案质效

【原标题:“四面镜子”确保司法规规矩矩】

用“显微镜”查找问题,用“放大镜”推进整改,用“反光镜”倒逼规范,用“望远镜”强基固本……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注重发挥“镜子效应”,通过边查边改,立说立行,努力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截至今年6月底,该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755人,查办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4件。

“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蓬勃推进,极大地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告诉记者。

用好“显微镜”,见微知著找问题

7月2日,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吴国玲带领十几名办案骨干,对该院今年6月办理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小到签名大到办案流程,评查人员用近乎挑剔的眼光审视着每一本案卷。“现在全省检察机关的案件评查已经常态化了,一本案卷不仅要接受全市的集中评查,还要面临全省抽查,层层检查下来,什么问题都藏不住。”吴国玲对记者说,“与其让别人挑毛病,还不如自己把问题找出来,尽早改正。”

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据山东省检察院案管中心负责人介绍,自去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纵容一次失误的原则,开展网上、网下、综合、专项等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司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中经常出现和偶然出现的问题都被一遍遍地检查“筛”出来。“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加规范,我们将把从全省征集的54件规范司法样板案例和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出的18起质量不高的案件,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教材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收到以案为‘镜’、警示教育的效果。”

“案件质量是我们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抓住这个‘牛鼻子’,有利于我们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效果和司法公信力。”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盛昌说。

支好“反光镜”,揭短亮丑抓整改

“在办理刘荣涉嫌受贿一案的讯问期间,有的办案人员吸烟;纪新树涉嫌贪污案的办案安全责任书无办案人员签字……”6月26日,德州市检察院召开自侦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督察情况通报会。各督察组将督察发现的64个问题通过视频逐一“实况曝光”。

“总感觉规范司法行为已经抓得很到位了,没想到还是有问题,看完了感到脸发烧、坐不住,我们回去一定要严查自纠。”临邑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河说。

敢于揭短亮丑是山东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该省检察院在调研督导中发现,只重结果、忽视过程是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通病”。为此,该省检察院通过对18个市级检察院、27个基层检察院实地督导检查,发现、曝光办案检察人员在办案纪律、办案流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140余项,个别违纪检察人员受到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分。

山东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丁伟民说:“通过自揭伤疤、揭短亮丑,就是要让办案人员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和‘洗洗澡’,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故。”

拿好“放大镜”,社会监督促规范

青岛市市南区政协原副主席孙兆军受贿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潍坊市科技局原局长李春玲受贿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检察机关把已办、在办的案件主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在互联网这个“放大镜”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判”。

“把在办和已办的案件放到网上,让网民借助网络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节奏,让公众去‘横挑鼻子竖挑眼’。假如我们稍有懈怠,就会引发舆情,这就倒逼办案人员的行为规范、再规范。”山东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宋文娟对记者说。

在推进网上监督的同时,网下实体监督也紧锣密鼓。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推进社会民意调查,收集意见建议120多条;阳信县检察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搭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平台,服务律师查卷、阅卷80多次;邹城市检察院联合该市公安局、法院等单位共同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相互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实现了相互规范、共同提升。

“案件公开体现了规范司法的自信,更是一种规范司法行为的倒逼机制。”山东省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阎军说,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0200余条,重要案件信息790余条,法律文书9808篇,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涉检信息7300余条,报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0余项,粉丝数量达62万余人。

架好“望远镜”,规范一直在路上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不会是一阵风?面对记者的质疑,吴鹏飞给出明确答案:“司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这项工作一直抓在手里,用机制建设手段,把规范司法的各项条条框框,融进每一名检察人员的血液中。”

据介绍,山东省检察机关将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质效;完善检察开放日、“阳光检务”、疑难案件听证会等机制,发挥新媒体的重要作用,拓展检务公开渠道和方式,增强与各界群众的交流互动,促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巡视机制,自上而下开展办案纪律、干警作风等检查工作,努力形成督察工作的常态化。

据悉,山东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将以加强侦查情报信息中心、市级检察院同录中心以及全省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加快研发“廉政风险防控系统软件”,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规范化,形成信息技术对司法办案整个流程的全覆盖、硬制约。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关键词:规范司法行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司法公信力,风险防控,侦查情报,

责任编辑:jock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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