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不得干预投资决策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5-07-04 0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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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3日讯 记者张维 国务院今日发布批复,原则上同意保监会的《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基金总规模预计为3000亿元。首期1000亿元,主要向保险机构募集,保险机构出资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

《方案》明确,基金募集采用认缴制,认缴资金根据实际投资进度实缴到位。基金募集遵循市场化原则,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并提示风险,投资者自主判断投资价值和风险,自行决策出资。基金根据投资需要,可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向有关金融机构融资。

基金将主要投向“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等项目。

《方案》对退出机制也作出了规定。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的,采取公开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转让、股权回购、股权置换等方式退出。基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场化原则,与项目方约定发生重大不利情形的退出方式,保障基金资产安全。

《方案》要求保监会牵头组织筹建基金,制定相关规则,依法对基金设立、运营等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基金运作风险,并在偿付能力监管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建立基金与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项目信息沟通机制,主要提供服务,不得干预基金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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