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改革方案 13省区市试点公益诉讼
央广网北京7月3日消息(记者满朝旭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公布《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13省区市试点公益诉讼,重点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5-07-03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它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由于我国目前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还不十分完备,对此类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效监督。 根据《方案》,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3个省区市的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二年。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中国人民大学汤维建教授认为,这是先礼后兵。 汤维建:如果行政机关逾期不改,检察机关就要提起公益诉讼,让行政机关到法庭上去做被告,有理讲到法庭上,这是对行政机关一个警示程序,这个程序还是有必要。 而西南政法大学刘艺教授认为,一些案件在诉前程序得以解决,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益诉讼,依然能看到这个制度的功效。但是要高度关注是不是有故意拖延、踢皮球现象的发生。 刘艺:至于它进行纠正的效果如何,具体是不是把行为完全纠正了,在试点方案看虽然没有规定的特别细,但是我们一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如果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的状况的时候,检察机关就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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