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后放任劣质电线进廉租房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2015-07-02 06:31: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原标题:收钱后放任劣质电线进廉租房

本报讯(特约记者王永强 通讯员邢景文)身为质监局稽查队队长,收人钱财后,就对使用劣质电线的廉租房建设方放纵不管,为数百套廉租房埋下安全隐患。近日,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受贿罪对邹平、张为提起公诉。

2012年5月,时任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四中队队长的张为接到举报电话,反映辖区某廉租房三期工程项目室内安装的电线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该队调查处理。根据举报情况,张为带队到事发地镇平县,向时任该县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的邹平通报案情,要求其派员协助查处。

随后,邹平安排工作人员赵某等3人与张为等人一起至镇平县某廉租房三期工程工地检查电线质量问题。到达现场后,张为对该工程所使用电线进行了调查取样。后经平顶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送检电线为不合格产品。张为将该结果告知邹平。

听到风声后,害怕到手的工程因此“夭折”,工程总监理代表张某向张为送去2万元钱,请求他给予照顾。收受贿赂后,张为停止了对该工程劣质电线的彻查,并故意隐匿检测报告,授意张某调换检测样本,用不合格电线继续施工。与此同时,邹平也收到了工程建筑商王某价值3万元的好处,亦对此事放任不究,为数百套廉租房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经查,镇平县某廉租房三期工程所使用的劣质电线为沙明(另案处理)提供,其明知系假冒他人产地、商标的电线仍销售给赵明江、王宏、姜华(均被另案处理)。这些劣质电线后经三人之手流入廉租房工程。经鉴定,该工程室内电线总价值40万余元。

(来源:检察日报)

关键词:廉租房,电线,三期工程,镇平县,收受贿赂,提起公诉,案情,受贿罪,

责任编辑:jockbang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