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大有作为
原标题: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大有作为 金维刚 中国社会保障的发展方针是“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的基本保障,社会救助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在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商业保险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面临的基本形势、新的机遇、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 一、中国正在走向全民社会保障的新时代 中国早在3年前就已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各项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参保率达到95%。 在养老保险方面,截至到2014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合计达到8.4亿人,养老保险的总体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此外,国家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人数达到8千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从2014年7月开始,全国各地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2015年1月,国务院决定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今年将把3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到2020年,中国将基本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增加到10亿人左右,参保率将达到95%,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二、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 目前,商业保险在中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迎来新的机遇,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大病保险方面引入商业保险 2012年国家六个部委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 由医保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结余资金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的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到2014年6月,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组织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7亿人,为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机会。 2.基本养老保险投资运营办法即将出台 长期以来,各地方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只能以存银行为主,可购买的国债极少,基金的总体收益率低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而且也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处于贬值状态。2014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5万亿,基金收益率不足3%。这与全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年平均超过7%、作为国家战略储备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年平均超过8%相比,形成很大的反差。由此可见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于没有建立投资运营机制而导致的贬值损失是相当大的。 针对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贬值的问题,今年国家将制定并出台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将养老保险基金分别委托一些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投资机构承担投资运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投资运营机制,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因此,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出台之后,将为包括商业保险机构在内的各类专业投资机构带来巨大的投资市场需求和参与委托投资运营的机会。 3.职业年金的迅速兴起,将促进年金市场蓬勃发展 在中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到2014年末,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只有7.3万个, 相比较全国有1500多万个企业来讲是很小一部分;覆盖职工人数只有2293万人,仅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的6.8%,这表明绝大多数企业职工都没有企业年金。因此,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但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并不大,历年累积结余只有7689亿元。由于缺乏规模效益,绝大多数承担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商业投资机构长期在企业年金投资业务方面一直陷入经营亏损的困境之中。 但是,今年的年金市场将会出现一个新的转机!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即将全面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将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同步广泛建立起来,覆盖人数将超过3000万人,从而一举超过企业年金覆盖的总人数。不仅如此,职业年金的筹资标准规定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也都大大超过企业年金的筹资水平。今后,职业年金基金规模的增长速度也将迅速超过企业年金,并将委托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账户管理和投资管理,由专业投资机构负责年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 随着职业年金的迅速发展壮大,也将对企业年金形成倒逼态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带动企业年金的发展。 在这种形势下,中国年金市场上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越来越多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投入市场运营,包括商业保险公司在内的承担年金账户管理和投资运营的各类机构将会显著提升经营效益,从而摆脱困境,跨入蓬勃发展的快车道! 三、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要目标和重点 中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2014年人均GDP已经超过7000美元,中产阶级正在形成,并且不断发展壮大。收入较高的社会阶层对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的需求不断增长。 面对保险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建议商业保险机构在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要根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促进各类补充保险的发展,研制开发适应中高收入阶层的社会保障需求的商业养老、健康等保险产品,不断拓展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广阔发展空间,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为实现上述目标,建议商业保险机构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重点领域: 一是在养老保障方面,大力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以适应中高端客户群体的多元化需求。 二是承担政府委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各类年金的投资运营,并尽力提升投资运营收益,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三是在医疗保障方面提供更多的适合中高收入阶层需求的、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四是做好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加紧提高承办大病保险的经办管理能力,并力争实现大病保险收支基本平衡并有适当的盈余和可持续发展。 五是针对数千万应失能半失能人群对长期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的需求,应当借鉴国际经验,特别是德国和日本的经验,在我国逐步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在这一领域,商业保险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之,商业保险机构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大有可为。上海作为正在成长中的国际金融中心,在打造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中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中国从社保大国转变为社保强国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文为人社部社保所所长金维刚参加“2015陆家嘴论坛:新常态下的金融改革与扩大开放”的演讲稿,作者有修改) |
关键词:商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保险试点,基金收益率,中高端,社会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