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 12名被告获刑
中新网长汀6月26日电 (陈立烽 曾昭辉)6月26日是第28个国际禁毒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聪、邱某菊、黄某友、王某焕等10人1年3个月至4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付某文、张某玲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七个月,各处罚金4000元和5000元。 法院人士称,案件呈现涉案人员多、年龄趋于年轻化、女性涉毒人员增加的特点。 在被告人蔡某聪、邱某菊等4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一案中,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曹某生(另案处理)提出向被告人蔡某安、蔡某聪父子俩购买麻黄素,被告人蔡某安电话联系被告人邱某菊让其帮忙联系麻黄素。 尔后,被告人邱某菊将该消息告知小姑子即被告人黄某妹。被告人黄某妹在得知被告人邱某菊可以通过此事从中获得介绍费后,帮忙寻找货源,并将他人提供的麻黄素样品通过被告人邱某菊转交给被告人蔡某安。 被告人蔡某安、蔡某聪以6万元价格向被告人邱某菊、黄某妹购买麻黄素85千克,并对麻黄素进行加工提纯。8月11日1时许,被告人蔡某聪在家中将提纯的75千克麻黄素以每千克3000元的价格赊销给曹某生。 在被告人黄某友、王某焕等6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一案中,6名被告人于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间,时分时合或伙同他人,非法运输含有麻黄碱药品或用麻黄草提取、化学原料合成麻黄碱,共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作案5起,麻黄碱共计91.54千克。 另外两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27岁的年轻女子张某玲2015年1月间登记入住长汀县某宾馆。同月26日晚上,被告人张某玲容留陈某音等人在房间用自制的“冰壶”共同吸食冰毒;次日凌晨1时,被告人张某玲在宾馆房间被公安机关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张某玲、陈某音尿液检测呈冰毒阳性。 无独有偶,生于1997年2月的付某文今年3月25日登记入住长汀县城某大酒店,在房间内容留胡某、肖某芳等人共同吸食冰毒。次日晚上,被告人付某文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检测,付某文、胡某、肖某芳尿液检测呈冰毒阳性。 据统计,今年以来,长汀法院共受理各类涉毒犯罪案件18件,审结17件。(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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