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胜阻委员:建议重刑严惩资本市场违法行为
央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马闯、刘祎辰)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6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 辜胜阻委员表示,刑法修正应该考虑跟资本市场有关的刑法修正,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修改证券法,修改证券法的核心是实行注册制,注册制的关键是要让市场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比如说公司能否上市,上市以后的股价的高低应该让市场决定,所以市场化是证券法修改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点。但市场化如果没有法制化,市场化是很可怕的。所以配套证券法的修改,刑法修正案应该尽快考虑跟资本市场有关的法律条款的修改。 他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是“立法中配刑轻,司法中用刑轻”,违法成本太低,违法收益太高。比如现行刑法有欺诈发行股票罪,量刑是五年以下,而美国是二十年,如果财务造价欺诈法刑,判刑判二十年,相当于持枪抢劫。我国规定,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五以下的罚金,而欺诈发行获利是非常大的,赚一个亿,罚百分之一只有一百万,违法成本太低。立法中配刑轻,司法中用刑轻,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所以造成坏人得利,中小散户寒心。 关于违规披露,他说,不披露重要信息是三年以下徒刑,罚两万到二十万,要搞注册制,搞市场化,核心是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必须全面,犯了信息披露罪以后量刑三年以下两万到二十万,无论是刑事处罚还是罚金都非常轻。 关于内幕交易,他说,去年60起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罪,处五年以下徒刑。现在内幕交易数以千万计,数以亿计的暴利获利,但是处罚非常轻,所以让股民寒心。我们资本市场现在是一个“弱法治”的市场,现在要市场化,必须从“弱法治”走向“强法治”,要强法治必须“以刑治市”,如果单边推行市场化、没有法治化,市场很难健康发展。资本市场“双轮驱动”,市场化、法治化两个轮子,只有一个轮子转,另一个轮子不跟上非常危险。因此,我提请人大常委会对跟资本市场有关的法律进行修改,和证券法的修改相衔接、相配套。 |
关键词:资本市场,辜胜阻,违法成本,重刑,证券法,注册制,内幕交易,市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