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表示要上诉:料到法院各打五十大板
【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刘畅】今天上午十时许,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方舟子和崔永元原被告均缺席庭审的情况下,做出判决。根据判决,方、崔承担同等法律责任,及做出同等经济赔偿。 方舟子在判决出来后,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法院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接受崔永元的无理反诉,我就料到法院想要各打五十大板,所以这样的判决结果是意料中的。他说,海淀法院判决我赔崔崔永元抚慰金25000,诉讼合理支出20000;崔永远赔我抚慰金30000,诉讼合理支出15000。为什么崔的诉讼支出比我多出5000,不就为了凑成一样的金额吗?这个判决为了追求对等结果,明显偏袒崔永元。例如,我起诉崔永元的原因是因为他说我“骗钱在美国买豪宅”,海淀法院的判决书却不提这条明显侵权的关键微博,提了一条说我买豪宅却没说“骗钱”的微博,是何道理? 方舟子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将提出上诉,崔永元代理人表示回去商量。,他对记者表示,我不认为我对崔永元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我侵权的那些微博,有的不过是讽刺,有的是对事实有争议,与崔永元那些明显是捏造事实、辱骂的微博比,性质和程度都不同。 记者援引法院判决问,方是民、崔永元在讨论过程中,不是将精力放在深入研究、科学论证上,而是意气用事、各自投入大量精力用于相互抹黑揭短、人身攻击中,将本来有价值的话题讨论,拉入到无价值人身攻击的泥潭中。这不仅是对各自聪明才智和精力的浪费,也是对社会公共资源包括司法资源的浪费,更会侵袭网络言论空间造成语言污染,在损害对方名誉的同时,造成自身公众形象的降低,这种结果让人惋惜。以人身攻击取代理性探讨的网络论战方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产生侵权隐患。您认可法院判决的这一段话吗? 他说,不认可。只要看过双方争论的微博(我曾一一搜集了做成合集),就会知道我主要是在科普转基因的知识、澄清崔永元等人散布的谣言,只是偶尔讽刺、调侃几句。而崔永元则基本上是在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法院这么各打五十大板,与事实不符。即使在这个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崔永元也没有停止对我的人身攻击,直到宣判的前夕,他还发微博说我是“网络流氓骗子首领”。对这些新的侵权微博,我会再起诉,看崔永元这回如何反诉。 本案起源于方、崔二人的一场微博骂战。2013年9月起,双方就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网络争论,方舟子诉称崔永元转发了各种谣言,对其构成了人身攻击、侮辱、诽谤,侵害了其名誉权,请求判令删除微博内容、刊登道歉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32万元。崔永元称自2013年9月9日起,方舟子在其腾讯微博和搜狐微博上发表了大量侵犯崔永元名誉权的言论,侵权微博量及浏览量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恶劣社会影响。故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删除微博、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7万元。 |
关键词:崔永元,方舟子,法院判决,法院认定,环球时报,精神损害,名誉权,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