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国家制造强国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长:马凯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苗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肖亚庆国务院副秘书长 林念修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健林科技部副部长 刘昆财政部副部长 成员:鲁昕教育部副部长 毛伟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汤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翟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王昌顺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钱克明商务部副部长 孙志刚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潘功胜人民银行副行长 黄丹华国资委副主任 张志勇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俊臣工商总局副局长 陈钢质检总局副局长 孙华山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贺化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左宁工程院副院长 周慕冰银监会副主席 刘新华证监会副主席 梁涛保监会主席助理 刘琦能源局副局长 许达哲国防科工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毛伟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6月16日 |
关键词:国务院,国家制造,强国 |
责任编辑:刘江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