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坏蛋”暴戾犯罪,无刑责没法办?
“僵尸肉”走私入口,监管层层失守? 背景:长沙海关近日破获一起特大走私冻品案,查扣冻牛肉、冻鸭脖、冻鸡爪等约800吨,价值约1000万元。生产日期显示一些冻肉竟长达三四十年。 新快报发表舒圣祥的观点:将走私冻肉运到国内,毕竟只是完成了最初的环节。这些走私冻肉随后在国内的运输环节,为何未曾遇到阻拦?正规的冷库为何能给这些走私冻肉提供储藏,并且从来不被相关部门查处?来历不明的走私肉品何以能够通过批发市场,进入大排档、餐馆,甚至是正规超市?在终端零售环节,有效的食品监管又体现在哪里?为何“僵尸肉”不是被层层监管发现,而是被海关查缉曝光?是否只要走私成功,后面所有的市场监管环节都形同虚设?据长沙海关保守统计,湖南最大的冻品批发市场红星冷库每年吞吐的80万吨冻品中,约三分之一是来源不明的境外冻品。真不知道,海关掌握的这一数据,食品监管部门是否知情?市场上流通的肉品,究竟有多少可以在监管大数据中被追根溯源? 京华时报发表王石川的观点:按说,打击走私冻品需要靠海关、公安、工商、检验检疫等多个职能部门配合,但报道称,负有监督之责的部门,多达十几个,阵容不可谓不庞大,但是常常出现“谁都参与、谁都不管”般九龙治水的尴尬困境。如果你推我躲,而不真正扛起职责,部门越多责任越容易流产。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食品溯源制度”,即流入市场和民众餐桌的食品,必须可清晰查及其身世,产自何地,哪个饲养场,谁加工的,如何流通的等等。僵尸肉大行其道,提醒监管部门,除了严密盯防国内的问题食品,也须严密盯住流入国内的问题食品。走私僵尸肉,监管莫僵化,通过升级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准,让民众别再为食品安全担心。 小蒋随想:在这次冷冻走私案破获之前,还有多少“陈年老肉”被走私入境,并且进入国人的肠胃,谁能给出确切答案?吃了那些比自己年岁还大的“僵尸肉”,对身体有何危害?有人吃了跑肚拉稀,顶多就是骂几句。面对饭店、超市柜台上的成品与半成品,消费者有什么能力去查询食品安全、追踪“原始出处”?对消费者而言,对于分不清优劣的东西,只有不吃才安全。这也是某些产业一遇到丑闻,便会产生“臭鱼坏了一锅汤”效应,令诸多合法生产与经营的商家一并遭殃的原因。事实上,唯有“有关部门”才有权力与能力对相关产品进行“一条龙”式把关。当国内包括奶制品在内的行业遭遇群体性诚信危机时,被喷的不光是相关企业,管理者更当惭愧。 “小坏蛋”暴戾犯罪,无刑责没法办? 背景:多起校园暴力事件引发舆论热议。正当人们为浙江庆元“3名未成年人暴打、烟头烫小孩”震惊之时,22日晚,微博再次曝出江西“永新初中学生遭群殴”、四川乐至“初中女生被羞辱”两起事件。昨天,两地公安、教育等部门表示,正做进一步调查。 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强调应对校园暴力的“实质措施”,并非是附和“严惩校园暴力”的民意诉求。动用刑法严惩校园暴力,尤应慎之又慎。但对于确有行凶恶习的“问题少年”,法律也不能不闻不问。对校园暴力的漠视和纵容,难道就不是另一种对未成年人的侵害?“问题少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呢?社会责任呢?一个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的教育矫治机制,亟待建立且日显紧迫。如何让那些犯下错误的未成年人明辨是非,知晓责任并改过自新,是这一教育矫治制度的依归。对待校园暴力,一味严惩固不足取,但教育矫治要及时跟进。 南方都市报发表李晓亮的观点:并非是呼吁严刑峻法,但罪罚适当是必须的。可借鉴“恶意补足年龄”等更科学追责量刑方法,同时注意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同步进行。法律追责之余,社会特别是教育的内化感召,必须提质提速。以前有“闲来无事打人玩”的村镇教育、乡村儿童等村痞化的问题。城里的教育不均以及社会的暴力和权势崇拜,对孩子的身心侵袭也不可不察。总之,减少杜绝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是系统综合工程,需要政策教育和社会家庭全方位介入,无缝接驳,最后才是法律量刑等更科学地兜底保障。 小蒋随想:如果不对有暴力倾向与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恰当处罚、有效管制,他们在成年后很可能犯下更严重的罪行,对社会产生更大的危害。现在的问题是,对于14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往往是“没辙”。这也导致某些早熟的小坏蛋愈发有恃无恐,甚至成为派出所的“常客”。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对问题少年不再收容教养,是一种进步,但不代表可以对问题少年“大撒把”。一些西方国家对问题少年进行社区管教,除上学之外,必须呆在家,每天要向辅导人员“报到”,并通过电子设备监视其活动轨迹。我们或许无法照搬别国的做法,但对有问题的孩子还是要专门管理,而不能只是将其从学校开除,任其在社会上混。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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