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处罚 下月起开4类“大罚单”

来源: 郑州晚报 作者: 2015-06-24 0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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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随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不起,不可以了。从下月1日起,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共4类行政处罚决定,都要通过严格的法制审核关并进行备案,记者昨日获悉,《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从7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主要有4类处罚行为纳入重大行政处罚,分别为: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责令停产停业;吊销企业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

今后,相关执法部门一旦开具这些大“罚单”,将必须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将不得作出决定。

具体流程中,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从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审查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材料。备案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关键词: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备案审查,责令停产停业,企业许可证,财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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