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野三坡 涅槃重生的深山小镇

来源:长城网 作者:郑光昊 2015-06-20 1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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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野三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野三坡。长城网 郑光昊 摄
野三坡,已成为了河北省最独具特色的名片之一。
野三坡,已成为了河北省最独具特色的名片之一。长城网 郑光昊 摄

百里峡风光。

百里峡风光。长城网 郑光昊 摄

  在位于河北省涞水县境内的太行山与燕山交汇处,有一处自然风光奇特,生态环境纯净,古老的历史文物独具特色,浓郁的民族风情丰富多彩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野三坡。

  野三坡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20平方公里,分为百里峡景区、拒马河景区、鱼谷洞景区、龙门天关景区、白草畔景区及金华山景区,峡谷溪流、山水泉洞、林木花草、鸟兽鱼虫、文物名胜无所不包、无所不奇。

  百里峡是野三坡风景名胜区王牌景点,也是冠有国字招牌最多的风景区之一。峡谷内奇岩耸立、绝壁万仞、草木横生,千奇百怪的岩溶壮景集雄、险、奇、幽为一体,构成一幅浓墨重彩的大自然“百里画廊”,因此被誉为“天下第一峡”。曾是《三国演义》、《赤壁》、《寻秦记》、《萧十一郎》等众多影视剧的外景拍摄地。

随处可见草木恒生,随处可见溪流和飞瀑。

随处可见草木恒生,随处可见溪流和飞瀑。长城网 郑光昊 摄

回首观音。

回首观音。长城网 郑光昊 摄

奔流不息的溪水。

奔流不息的溪水。长城网 郑光昊 摄

  刚刚还是艳阳高照,酷暑难耐,可走进峡谷一股凉风迎面而来,伴随的是空气中潮湿且带着甜味的气息,顿感凉爽无比,令人心旷神怡。戴上当地百姓手工做成的两三元钱一顶的大叶子帽,天然又环保的遮阳帽给你更增添了清爽的感觉。峡谷内溪流潺潺,泉水叮咚。峰回路转,石子甬路沿山谷延伸,峡谷中岩溶壮景形态各异。在这峡谷幽深曲折,变化多端的嶂谷中,可以随时聆听到清脆的鸟鸣,淙淙的水声,峰回路转,如入仙境。

  作为罕见的岩溶型嶂谷地貌体系,百里峡内翠壁兀立,丛峦万仞。流不息的峡谷溪流、跌宕声声的山泉飞瀑、奇险的“老虎嘴”、狭窄的“一线天”、惟妙惟肖的“回首观音”,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就的奇特景观确实令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天下第一峡”的美誉真是实至名归。

  另外,峡谷内还生长着一种叫耳羽岩蕨的蕨类植物,当地百姓叫它“蜈蚣草”或“羊齿兰”,它不但可以消毒杀菌,还可以释放大量负氧离子,促进血液循环。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进一次百里峡,就等于洗了一次肺。

《印象野三坡》——鸡蛋坨七勇士剧照。

《印象野三坡》——鸡蛋坨七勇士剧照。长城网 郑光昊 摄

《印象野三坡》用音乐、舞蹈、杂技、魔术等艺术表现形式,展现了当地历史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

《印象野三坡》用音乐、舞蹈、杂技、魔术等艺术表现形式,展现了当地历史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长城网 郑光昊 摄

拒马河风光。

拒马河风光。长城网 郑光昊 摄

  2012年7月21日,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不告而来,短短几个小时之后,景区就变得千疮百孔。随后,野三坡风景名胜区进行了一系列的灾后重建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景区再次绽放出它的光彩,面貌焕然一新。酷似桂林山水的拒马河风光、形如鬼斧神工的峡谷奇观、神秘离奇的奇泉怪洞、森林蔽日的白草畔、扑朔迷离的金华山等自然景观;又有古老的栈道庙宇、保存完好的平西抗日烈士陵园和以涞水、野三坡悠久历史及厚重文化为主线的大型舞蹈实景演出《印象野三坡》等人文景观又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本网记者 郑光昊)

来到野三坡,正如石上所刻——清心。

来到野三坡,正如石上所刻——清心。长城网 郑光昊 摄

 

延伸阅读:《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解读

 

  一、哪些活动被禁止?

  根据该《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开山、乱扔垃圾等活动。

  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不得建设影响景观、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场所。

  同时还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会所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限期迁出。

  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应当有利于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传承当地民俗风貌。在风景名胜区内新建居民住宅,应在规划确定居住用地范围内依法建设,规划确定需要拆除的居民住宅不得翻建、改建、扩建。

  二、风景名胜区内禁止的活动

  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

  乱扔垃圾。排放、倾倒污染环境的废水、废气和废渣。

  采伐、毁坏古树名木。

  三、哪些经营受限制?

  《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交通、服务等项目可以依法采取特许经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

  风景名胜区内的景物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摄影、摄像的以外,应当允许游客摄影、摄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摄影、摄像位置,不得向自行摄影、摄像的游客收取费用。

  此外,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客流量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允许容量时,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公告,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关键词:河北省风景名胜条例,野三坡,百里峡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