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揭秘“高考招生”诈骗花样
原标题:法官揭秘“高考招生”诈骗花样 □本报记者赵红旗 “高考结束后,一些不法分子开始盯上考生和家长,往往会产生实施诈骗的动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通过法院审理的一个个真实案例,庞景玉揭秘“高招”诈骗花样,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内部指标和降分补招等“天上掉馅饼”的事。 “内部指标”骗巨额赞助 家住南阳市区的陈某小时候因家庭情况不好,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近几年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儿子上个好大学。但儿子学习成绩一般,高考成绩刚过三本线。 2013年7月,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刘某谎称自己认识某知名大学的校长,手中有内部指标,但需要通过赞助的形式给学校一定的费用。望子成龙的陈某先后3次通过刘某往学校账户上打了60余万元。 2013年9月,眼看该校新生报到的时间临近,但陈某却迟迟没有收到儿子的录取通知书。刘某称,内部指标的学生要等到学校开学之后才能入校,如果想尽快得到明确答复,最好给校长送点礼,又向陈索要5万元。直到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才发现自己上当了。 法院审理后发现,刘某以可得到“内部指标”等名义多次行骗,诈骗总额高达200余万元。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2年。 办案法官表示,以“内部指标”为名的高考录取诈骗,是近年来最常见的一种诈骗方式。不法分子往往声称“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在高等院校有招生名额或特殊关系”等,一旦有考生或家长“上钩”,则会从中收取“手续费”。 事实上,各大高校招生指标和计划均需教育部核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且招生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并非“只要花钱就能拿到招生指标”。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定向招录计划,也不是各高校可以自主决定的,其招录工作也是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下,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 “降分补招”实为团伙骗钱财 王某是2013年高招考生,成绩出来后,虽然过了一本线,但录取的几率比较小,只能上一些不错的二本院校。在老师的指导下,王某报考了一些录取分数较低的一本院校。 在等待录取通知书期间,王某接到一个电话,一名张姓男子自称是某一本院校招生部门负责人,表示学校将降分录取王某,但领取录取通知书需要汇去5万元的赞助费。王某及其家长非常高兴,在查看通知书照片后,立刻将5万元打到了对方指定的账户上。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以张某为主的诈骗犯罪团伙已连续参与多起利用虚假录取通知书诈骗考生的案件。案发后,张某等6名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5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利用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时机诈骗考生,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犯罪手法。法官在办案中通过咨询教育考试部门得知,录取通知书一般采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登录教育考试部门事前公布的网站、声讯电话或手机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到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等),则说明该通知书是真实可信的,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考生收到录取信息后,如果对录取的学校专业有疑问,可通过教育考试网志愿系统,核对自己填报的志愿是否为该校该专业。若遇到对方索要赞助费、邮寄费或其他费用,一般都是骗子,出现这种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教育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野鸡大学”网站校址都造假 2014年6月8日,考生赵某走出考场后,收到这样一份传单,上面写着: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校区位于首都北京,应届生“免试入学”,低分圆你大学梦。学校地址、招生电话、官方网站一应俱全,均印在传单上。 对高考成绩不太自信的赵某一下子被打动了。暑假一过,赵某就收拾行囊踏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没想到的是,学校虽然在北京,但校园其实就是京郊的一个旧厂房。赵某及同学们认真查访,发现他们上的是一所“野鸡大学”,不仅毕业后不可能有学历,还耽误了正常复习再考的时间,甚至连学费也要不回来了。 法官在办案中发现,每年高考前后,总会曝出虚假大学欺诈事件。在众多“野鸡大学”中,隐蔽性最强的属于那些有实体校址的虚假大学。这类“野鸡大学”大多都在北上广地区租有固定校舍,网站名称也与一些正规甚至名牌大学接近,有的号称是重点大学的“二级学院”、“联合办学”等,在招生上倾向于异地招生,从而使外地家长和考生难以求证识别。一旦将考生骗到手,“野鸡大学”通常会借用一些临时的办学场所,聘请一些社会人士上几堂课,最后以各种借口让学生退学,卷钱走人。 法官提醒说,不久前,教育部公布了正规大学名单,媒体也汇总了各地“野鸡大学”名单,希望考生在报考学校时,一定要对照名单认真核对,避免上当受骗。若发现受骗或者收到诈骗信息、传单,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培训机构”假扮高校傍名牌 2012年,宋某高考成绩不理想,父母劝他复读一年,来年再考,但宋某觉得自己基础较差,即便再复读也不一定考出好成绩。 同年8月的一天,宋某在网上看到一所正规公办大学在招生,招生简章上承诺,凡在本校区上课,毕业后发本校毕业证书。招生条件是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成绩高低不限。看到这则消息后,宋某立即与学校进行电话联系,接电话的人动员其尽快报名,并声称200人的录取名额马上就要满了。 到校后,宋某发现不仅学习、军训和正规大学一样,就连吃住也在正规大学校园内,只是学校所发教材和任课老师与同校有所不同。后经进一步了解,宋某发现自己上的是由该公办院校教师举办的一个自学考试培训班,毕业发的也是该校的自考文凭。感觉上当受骗后,宋某打算退学,但遭到拒绝。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该培训班才同意退还宋某部分学费。 办案法官表示,近年来,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明明搞的是在职教育培训,却打着与名牌大学合作办学的幌子,甚至在招生时故意混淆办学主体,直接说是名牌大学招生,并强调招进的落榜生会与统招生一样上课,颁发同样的学历文凭,以此误导学生入学,有的甚至还打出“包过”、“包就业”、“全日制”等名号,使学生和家长容易“看花眼”。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自2007年秋季起,部属高校不得再举办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各地也根据不同情况出台了相关规定。 本报郑州6月18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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