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5-06-17 16: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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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察局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农安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副庭长陈友民办理女儿婚事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法免去城郊法庭副庭长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农安县人民法院巴吉垒法庭庭长于海侠、副庭长史柏川驾公车参加婚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阳区民政局救助事业中心副主任杨金祥办理婚宴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救助事业中心副主任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3.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德分局副局长,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佳武办理父亲丧事违规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长德分局副局长,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陈春雷违规通知本单位和本系统人员参加丧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离原岗位。

4.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宋刚违规配置办公用房、工作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南关区发改局副局长金波违规批准报销招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双阳区旅游局虚开发票入账报销冲抵招待费,双阳区旅游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二道区农业水利林业局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列支行政经费,二道区农业水利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景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到遵规守纪、令行禁止。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厉的举措,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做到经常抓成常态、持久抓见长效。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颁布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进一步狠刹婚丧嫁娶敛财风、变相公款吃喝风、吃拿卡要衙门风、乱发节礼补贴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的氛围。要强化追究问责,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长春市纪委)

关键词:党内,处分,收受,礼金,四风,纪委,双阳区,德惠市,农安县,二道区

责任编辑:jock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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